遗失坐落于余姚市高桥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公告上述证书作废。
序号
原权利人
坐 落
权证号
备注
1
张根法
高桥村
0219105145
2
李宁峰
0219105185
3
阮忠明
0219105168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