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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56558/2020-5627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商〔2020〕38号 生成日期: 2020-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市商务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有效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持续激励作用,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进一步调动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二、实施范围

商务局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的人员为: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三、职级设置与职数核定

公务员职级及职数比例根据单位机构规格、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和实有人数核定:按规定,二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职数由市级统筹核定使用,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综合管理类职数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职数的50%。经市委组织部部批准,核定我局公务员职级职数为:

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共23名,设置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13名,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6名,三级、四级主任科员7名。

单位机构规格和编制、实有人数等发生变化时,组织人事科须及时调整职级设置方案并向市委组织部报批。

四、职级套转

(一)非领导职务套转:主任科员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转为一级科员,办事员套转为二级科员。

(二)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根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4号),已经晋升的职级高于所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县以下机关职级进行套转:正处级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处级套转为四级调研员,正科级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科级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级套转为一级科员。

局级领导职务不套转的,可以在对应的最低职级基础上晋升职级。

五、职级晋升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核定的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应具备《并行规定》明确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二)公务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2.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3.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4.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5.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三)军队转业干部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其现在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

(四)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在考虑了上述考核结果影响的因素后,同职级人员晋升同一职级,按以下顺序优先晋升:

1.两年内退休的(如遇职级职数不足的,退休早的优先);

2.经组织部批准已经享受所要晋升的职级待遇的;

3.所任同层次职务(职级)任职年限较长的;

4.同层次职务(职级)任职年限一样的,中层正职先于中层副职,中层副职先于一般干部(中层干部包括保留待遇的原中层干部);

如同是中层正职(副职)按以下顺序优先晋升:中层干部中任中层时间长(任中层正职或副职)的优先;科长或科室负责人先于群团组织负责人;若上述条件均一致,出生时间早的优先;若出生时间一致,则工龄长的优先。

一般干部中出生时间早的优先;若出生时间一致,则工龄长的优先。

(五)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职级:不符合晋升职级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六)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二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按市级相关规定执行。

六、职级晋升程序

公务员晋升职级一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其中,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酝酿提出人选后,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实施。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不含市管领导干部)晋升程序如下:

1.制定方案。由组织人事科提出建议方案、局党委酝酿并提出工作方案。

2.民主测评或民主推荐。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

3.组织考察。根据推荐或测评结果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开展考察,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有信访的查核信访举报。

4.研究决定人选。局党委综合考虑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5.公示。对拟晋升职级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6.审批备案。对拟晋升职级人选,按照职级晋升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备案。

七、管理与监督

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晋升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应当查核个人有关事项。公务员晋升职级需要进行考察的,应当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审查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信访举报,对发现有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防止“带病提拔”。

八、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配合局党委落实好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实施工作平衡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充分调动机关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组织人事科要全面掌握本单位机构和人员情况,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分析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解答广大干部的咨询和疑问。

3.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余姚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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