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本单位文件
索引号: 002975450/2021-58200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河政〔2021〕58号 发布日期: 2021-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河姆渡镇
关于开展“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部门、各企业:

目前,“一厂多租”(即: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厂房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在我市各地普遍存在,“一厂多租”带来了高风险,各类火灾燃爆、中毒窒息、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隐患层出不穷,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余姚市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工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镇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主动权,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一厂多租”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责任措施,强化精准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工矿企业安全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一厂多租”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力和专业统筹力明显加强;强化安全生产数字化应用,全面完成“一厂多租”情况摸排,建立健全“一厂多租”企业数据库,并落实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整治,有效推动“一厂多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事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对象

镇“一厂多租”相关企业,重点是涉及村集体出租的、从事高危行业生产经营的、人员高度密集的或其他事故风险等级较高的“一厂多租”企业。

四、时间安排

整治行动从2021年6月开始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成立工作专班(6月)

由镇党委副书记徐存为组长,镇政法委员沈锋、城建副镇长唐高勇为副组长,应急管理所所长方轶巨、发展服务办主任徐晶、城建办主任管水军、自规所所长周浩、余姚市第二环保所所长沈国富、丈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龚世伟为成员的工作专班。

(二)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

在组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及填报企业档案信息时,要督促企业同步在企业档案信息内填报厂房出租或承租情况,全面开展“一厂多租”情况排查,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督促“一厂多租”企业对照整治清单(详见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

(三)集中攻坚阶段(7月—11月)

7月—10月,会同相关部门和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全面开展“一厂多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对整治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实行分级分类入库,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运用“发现及时、处置高效、预警精准、管控到位、解决彻底”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处置机制,不断提升“一厂多租”企业整治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

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整治成果,完善“一企一档”,实行长效动态监管,提高“一厂多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定期组织整治“回头看”行动。

五、整治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力量整合,建立健全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充分认识“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统筹协调,针对“一厂多租”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应急管理、经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市场监管等对应办、所的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详见附件1),依托三年整治专班等,实现线下集中或线上专班化办公运行,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巡查,视情采取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做到整治工作“分工合作、联防联控”,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租赁主体责任,推进“一厂多租”企业安全治理管控到位。要督促企业开展对标检查,全方位查找事故隐患,逐一落实闭环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落实“一厂多租”租赁双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会同相关职能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一厂多租”企业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治理,规范安全管控措施,降低“一厂多租”事故风险。

(三)强化联合执法措施,消除“一厂多租”企业安全顽疾。依据各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强化相关部门联合、精细化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违法改建扩建现象,严格要求企业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不能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要强化行刑衔接举措,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进行处罚,突出法律震慑效果。

(四)积极营造整治氛围,为“一厂多租”整治提供保障。各地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及员工充分认识‘‘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推广整治工作好方法、好经验、好典型;强化警示曝光,对态度消极、拒不整改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要以余姚市电视台等形式予以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为整治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保障。

(五)加强技术服务保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地要强化服务举措,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保障团队,紧密结合数字化改革,发挥数字化优势,通过线上或线下活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安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开展整治情况梳理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回头看”行动,加强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

附件:

1.河姆渡镇“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一厂多租”安全整治清单

河姆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附件1:

河姆渡镇“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徐  存

副组长:沈  锋、唐高勇

成  员:方轶巨、徐  晶、管水军、周浩、龚世伟、沈国富

“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所,方轶巨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镇“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2:

“一厂多租”安全整治清单

序号

牵头办所

任务清单

1

应急管理所

1.取缔关停“一厂多租”中涉及将厂房出租给未经审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负责查处厂房的租赁对象是否是符合安全生产“三同时”条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企业,是否是已经消除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3.检查出租单位与承租单位之间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并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指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协同演练;出租单位是否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4.组织开展园区内无安全保障企业的检查。

2

发展服务办

1.牵头组织开展园区内无证无照、无合法场所、无安全保障、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处置。

2.检查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是否明确园区管理主体,是否明确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

3

自然资源

1.负责核实“一厂多租”中问题企业是否依法办理土地合法手续。

2.负责核实“一厂多租”中问题企业是否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4

余姚市第二环保所

1.依法查处承租单位采用规避监管方式等手段违法排放污染物。

2.检查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是否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防治污染的设施是否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序号

牵头部门

任务清单

5

村镇建设办

1.负责查处所出租的厂房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是否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是否经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是否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负责对依法办理土地合法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的厂房建设工程的安全指导和管理。

2.检查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有毒有害气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检查建设工程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6

丈亭市场监督所

1.负责查处厂房的租赁对象是否是持有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2.检查厂房的租赁对象是否使用检测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生产是否经过许可。

7

应急管理所

1.依法取缔关停“一厂多租”中存在严重消防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厂房。

2.依法查处“一厂多租”中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3.检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定期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是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