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450/2021-58194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文件编号: | 河政〔2021〕43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河姆渡镇 |
关于印发《河姆渡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行政村、有关企业: 为全面排摸我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化解工矿领域安全风险,现将《河姆渡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姆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河姆渡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工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工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余姚市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河姆渡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工作目标 (一)普查目的 通过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我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底数,客观认识各企业、行业和区域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强化风险信息在企业安全管理和政府统筹安全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增强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数字化改革,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利用全省统一的风险普查数字化实用工具,基本摸清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查清企业风险点的数量、种类、风险信息和分布情况。以普查数据为基础,以科学评估为支撑,分级分类建立风险点数据库,绘制区域安全风险静态、动态四色图,综合呈现我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状况。定期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科学研判风险变化趋势,开展预测预警,倒逼企业精准管控风险。 二、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 (一)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重点是工矿领域的非煤矿山、冶金、有色、机械、纺织、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包括了非煤矿山、“三场所两企业”等历年来工矿领域重点监管对象。 (二)普查内容 根据企业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本次风险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风险信息、风险类型三部分,并由普查工具按省安委会的统一标准智能评定风险等级。其中企业基本信息69项(制造业14项、采矿业35项、化工医药行业20项)、风险信息2000多项(共33个行业,每个行业风险点60-80项)及风险信息102项(制造业36项、采矿业31项、化工医药35项)。 三、方法步骤 全镇普查实施总体上分为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和常普常新等三个阶段。 风险普查工作统一通过关注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完成身份注册和信息录入。 风险普查工作统一通过使用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进入,点击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普查平台完成身份注册和信息录入(二维码见附件1)。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5月21日前) 1.成立工作专班 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应急管理所全体人员、技术服务专家为成员的工作专班。 2.企业底数确认 (1)在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中对已录入省数据库的工矿企业进行再次确认,把商贸企业、目前非实体化运行的工矿企业和新增的工矿企业名单一并上报市局。由上级统一对商贸企业打上标签、删除非实体化运行的工矿企业,并及时把新增的工矿企业导入省信息系统数据库,作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的企业底数。 (2)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集中开展宣传、培训、普查和核验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摸清领域和区域内企业底数,普查数据导入省信息系统数据库。 (二)全面普查阶段(2021年5月21日至6月30日) 1.培训普查阶段 (1)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对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专班全体成员、安责险服务机构专家进行集中培训,主要是普查业务、实施流程、工具操作、企业培训课件使用以及中介端工具操作的培训,企业档案信息录入操作,宣贯《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余姚市工矿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实施方案。 (2)河姆渡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专班对“三场所两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标杆试点企业填报人进行集中的填报指导、现场核验全流程实操培训,指导涉爆粉尘企业按工矿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实施方案鱼骨图要求开展排查,将鱼骨图一并录入,对标杆试点企业提取基本风险点,作为行业参照标准。 (3)我镇风险普查工作专班人员对各行政村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普查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普查业务、实施流程、工具操作、企业培训课件使用、以及中介端工具的操作培训。 (4)风险普查工作专班人员根据辖区行业特点,对除“三场所两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外其他行业的标杆试点企业填报人进行集中的填报指导、现场核验全流程实操培训,对标杆试点企业提取基本风险点,作为行业参照标准。 2.抽查核验阶段 (1)现场核验,培训普查会议中对企业填报情况现场核验,指导企业再填报。 (2)系统纠错,由系统智能梳理出各行业的共性问题,对企业填报情况进行筛选,对未填报同行业共性问题及标杆试点企业基本风险点的企业进行预警提示,提醒相关企业自主进行纠错。 (3)现场抽验。 ①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专班对以下企业进行全覆盖现场核验:“三场所两企业”和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以上企业风险普查、填报指导培训、核验均由市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专班开展)。 ②各地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专班对一般工业企业选取20%进行核验(一般工业企业风险普查、填报指导培训、核验均由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专班开展)。 3.汇总总结阶段 按时完成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向上级普查工作组报告。普查工作完成后,建立全镇工矿领域风险点数据库,形成工矿领域安全风险分类分级成果。在企业固有风险的基础上,结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水平等动态因素,分地区分行业绘制安全风险静态、动态四色图。 (三)“常普常新”阶段(2021年7月以后) 根据《浙江省工矿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全覆盖的风险辨识、研判和管控。对人、机、料、法、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组织针对性的风险识别;实施风险动态管理,风险分级发生变化的要按规定主动上报,不断完善“常普常新”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风险普查是全省开展的一项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分管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组织力量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迅速部署开展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要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风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落实责任。要明确牵头办(所、室),指定专人负责,将普查任务落实到村(社区),确保辖区内工矿企业安全风险普查全覆盖。要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建立数据审核、抽查核验等机制,充分发挥有关安全生产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的作用,协同推进企业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 (三)要结合推进。要把工矿企业安全风险普查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具体是“九个结合”:一是与涉爆粉尘企业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结合;二是与工矿企业专项整治结合,重点开展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涉危使用(安全评价)等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10个以上工位铝镁粉尘企业使用“一体机”等安全设施改造;三是与企业档案信息录入结合,在完成风险普查的同时,督促企业完成信息填报;四是与《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结合,尤其是对企业负责人培训时,要介绍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五是与企业信用建设结合,要把风险普查作为企业信用修复的重要内容,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六是与百万工人安全培训结合,尤其是对安管员的培训,要把风险普查的方法步骤作为一项培训内容;七是与安责险等第三方服务结合,要把风险普查作为今年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帮助企业准确及时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治理;八是与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结合,要把风险普查作为评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九是与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结合,指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成体系建设。 附件:1.手机浙里办app扫码 附件1 手机浙里办app扫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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