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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防控疫情输入和反弹,根据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巩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成果。基于此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而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进一步接种疫苗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主要疑问

一是新冠疫苗第二针超时接种是否可以。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目前北京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接种两针。接种第一针后,短时间内人体会产生抗体,但这个抗体滴度不够,无法产生较好的保护作用,持续时间也相对较短。再次接种、再次刺激人体免疫系统时,由于有了首剂免疫记忆的存在,产生的免疫应答会比首次接种时强烈很多,产生的抗体水平会大幅提升,持续时间也会大大延长。通常情况下,市民所属村镇(社区)、接种单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第二针的接种时间。市民如遇特殊情况,即第一针接种时间已超过28天仍未收到通知,可主动联系所属村镇(社区)或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接种。部分市民在外地已经接种过新冠疫苗。比如第一针接种的是灭活疫苗,则可以凭第一针的接种记录,根据接种点的安排按照推荐的间隔时间完成后续剂次的接种。市民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接种的,依然可以继续接种,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和疫苗的保护效果,只要补种完成就可以,无需重新接种。

二是新冠疫苗第二针混打是否可以。今年5月,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成员邵一鸣就曾作出回应,明确使用不同厂家同个技术路线的疫苗,效果是完全一样的,既不会影响疫苗的保护效果,也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建议现阶段市民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全程接种。如遇同厂家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比如,北京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生产的灭活疫苗,是可以替换的,但是不同品种的疫苗不能替换,比如灭活疫苗(全程2针)、重组亚单位疫苗(全程3针)、腺病毒载体疫苗(全程1针)之间不能相互替换。

原文链接:http://www.yy.gov.cn/art/2021/7/14/art_1229133016_59031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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