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6X/2021-54454 | 内容分类: | 本单位文件 |
文件编号: | 余教〔2021〕46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教育局 |
关于开展2020学年余姚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校、幼儿园、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保障师生在校用餐的安全、营养、健康,促进学校(幼儿园)更规范地办好食堂,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对我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工作进行学年度考核。现将2020学年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核组组成:本次考核组由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所、分局)、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市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和乡镇(街道)教辅室相关成员组成。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食品安全追溯和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新冠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智能阳光厨房建设推进情况等。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状况:2020学年的原材料采购情况(分粮油类和非粮油类二本台帐);食堂收支情况(学生、教师、公务三类采购和支出分别建帐)。爱心营养餐管理执行情况。 (三)食堂食品安全操作管理、现场检查食堂“五常法”、“色标管理”执行情况。 (四)学校智能阳光厨房建成情况(是否接入浙江省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化数据总仓,是否安装AI智能阳光厨房)。 (五)消毒、晨检、留样、餐厨废弃物等几方面电子化台账记录情况(众食安APP里有的项目,可不做纸质化材料)。 (六)文明用餐情况:反对浪费,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 (七)师生满意度问卷调查(师生抽样问卷)。 (八)学校对原料供应商考核,每所学校对本校所有供应商都要按照附件2逐个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和分工 (一)考核时间:2021年6月中旬开始 (二)考核分工: 1、直属学校(幼儿园)由局考核组考核。 2、各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由局考核组抽查考核。 3、各乡镇(街道)内其他没抽查到的学校和幼儿园由教辅室自行组织考核(请在2021年6月底前把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周裕尧老师 62853115)。局考核组将抽查考核。 四、考核成绩处理 l、考核分90分及以上且分值在前15%以内的学校食堂评为优秀。 2、考核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市通报整改,择时复查; 3、年内出现重大事故或严重违规事件,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尚未有效整改的,评定为不合格; 4、其余学校食堂为合格。 请各校事先下载附件1、附件2,填报后交给考核组。 附件:1.2020学年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考核评分细则 2.学校对食堂原材料供货商考核表
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
|
|
附件下载: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