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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15〕36号)规定,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现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报经市政府同意后适度予以调整提高。

二、拟规定主要政策内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60元。

三、制订依据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9〕62号)、《余姚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余政发〔2009〕148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15〕36号)、《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9〕57号)

四、实施时间

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王玲慧        职务:养老与工伤保险科科长

联系方式:62731698

2021年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起草说明docx.jpg

原文链接:http://www.yy.gov.cn/art/2021/6/24/art_1229559472_1777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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