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6X/2021-5272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文件编号: | 余教〔2021〕30号 | 生成日期: | 2021-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教育局 |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支教工作的通知 | |
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小学、幼儿园: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支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教安排原则 1.需求为本原则。原则上根据农村(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提出的支教需求安排教师支教。 2.缺编优先原则。缺编的农村(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优先考虑安排教师支教。 3.组织统筹原则。综合考虑教师本人意愿和受援学校支教需求,统筹安排受援学校。申请支教教师意愿学校没有相应支教需求,本人又不服从统一调配的,暂缓支教安排。 二、支教类别和相关规定 1.义务教育学校职称评定支教。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时,在低一级教师职称聘任期间应具有在农村(山区)学校支教2年的经历。申评中级教师职称时连续在农村(山区)学校支教3年及以上者,申评高级教师职称时可视作达到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申报条件。计划外晋升中高级职称签订支教承诺书的教师,原则上须在次年参加支教。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须由学校申请并经局组织人事科同意,延后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原则上不允许延后支教。 在城区新建小学、双河小学、城南小学、康山小学工作的教师,申报中级教师职称时允许无支教经历。 2015年以来新招聘安排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根据《余姚市教育系统新招聘教师服务协议书》规定,工作满3年后,原则上须到农村学校支教3年。有关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人意愿,对新招聘教师支教时间作出合理安排。 2.城区幼儿园教师支教。城区幼儿园(不含农村分园)教师从2022年开始,申报中级和高级职称时,在低一级教师职称聘任期间应具有在农村(山区)幼儿园支教2年的经历。申评中级教师职称时连续在农村(山区)幼儿园支教3年及以上者,申评高级教师职称时可视作达到农村幼儿园工作经历申报条件。具体支教时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可实行先承诺后支教的方式执行。 3.骨干教师支教。骨干教师支教对象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中的省特级教师、余姚市级及以上的名师(学科骨干教师)和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余姚市教坛新秀(新秀班主任)二等奖及以上者及优秀中青年干部。骨干教师支教期为3年,由街道教辅室和直属幼儿园根据教育局每年下达的骨干支教指标,选派支教对象。骨干教师支教经历年限在职称评审时同时适用。 4.鼓励教师赴山区、偏远乡镇支教。自2020学年起,支教教师前往缺编问题突出的山区、偏远乡镇学校(四明山、大岚、鹿亭、小曹娥、黄家埠、中意生态园)支教,在申报中级职称时支教年限可以递减1年执行。同时,对申请去城区四街道农村学校支教的教师,各类支教年限在原有基础上延长1年执行。 三、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1.选派流程 支援学校要认真做好支教教师选派工作,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以本人申请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有序选派骨干支教教师。职称支教教师选派要根据学校实际,结合个人意愿,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时间。支教教师人选须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支援学校所在教辅室负责审核支教申请人员相关材料,统筹安排支教人选,汇总《支教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2.支教期间管理 支教教师需将组织关系、人事关系迁入到受援学校,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全面管理。受援学校要对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作出妥善安排,提醒和督促支教教师明确支教要求,履行支教职责,切实加强对支教教师考核,努力提高支教工作的实效性。 支教教师支教期间工作时间不足2/3或工作量不足2/3的,则须视情况延长支教1—2年。 3.回城相关流程 在支教教师支教期满前,支教教师根据延长支教或支教回城意愿,分别填报《延长支教申请表》(附件2)或《支教回城申请表》(附件3)。由受援学校审核本人填写的《延长支教申请表》或《支教回城申请表》,作出支教评价意见。受援学校所在教辅室负责审核支教回城申请人员情况,汇总《延长支教申请表》、《支教回城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局组织人事科综合考虑原派出学校学科教师配备情况和本人意愿,统筹安排支教教师回城后的工作学校。骨干教师支教回城,一般可安排回支援学校工作。 四、材料报送 乡镇(街道)教辅室汇总各类支教有关材料连同《流动汇总表》(附件4)书面稿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同时通过钉钉发送电子稿。 初中线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62827665。 小学、幼儿园线联系人:陈兆海;联系电话:62816978。 附件: 1.余姚市教师支教申请表; 2.余姚市教师延长支教申请表; 3.余姚市教师支教回城申请表; 4.余姚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申请流动(支教及回城)汇总表。 余姚市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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