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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余姚市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04-28 09:5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4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余姚市开展了巡视。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余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余姚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巡视组和巡视办领导讲话精神,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部署会11次,并于11月1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最坚定的态度和决心,全力抓好整改。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4方面13项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立整改措施40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坚持以上率下,狠抓整改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各责任市领导主动担当,领衔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落细。同时,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查、信访处置、舆论监督、联合执法等闭环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巡视反馈后,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461件信访件,目前已办结461件,办结率为100%;巡视移交的47件问题线索,目前已办结47件,办结率为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3件、了结13件,给予党纪处分11人(党内警告4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4人);政务处分7人(警告2人,撤职3人,开除2人);组织处理1人(免职1人);诫勉7人,教育提醒69人,清退款项230.32万元。

一、关于“深化‘两个高水平’统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更快一步推进四明山革命老区发展。下发《关于统筹推进四明山区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余姚四明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切实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全面启动“29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发展香榧、山核桃6300亩,培育四明山其他特色经济作物651亩,建成美丽茶园和多彩茶园各1个。深入推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行动,安排投资200万元的党员帮带示范项目(鹿亭乡)1个,可辐射带动240户低收入农户增收。指导山区村完成农村产权交易535.9万元、溢价38.1%,到2020年底年经营性收入低于15万元的村已减少15个。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荷梁线改建工程已开工,梨白线道路提升工程全面完工,李俞线、陆上线路面提升工程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指导梁弄镇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关于四明山革命老区发展不够快”反馈意见的实施方案》,2020年梁弄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9万元以上,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0万元。

(二)更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实施《余姚市单项冠军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新一轮“350”企业评定管理办法,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甬矽电子二期项目已开工建设,2020年以来新增上市公司3家、过会企业1家,新增宁波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7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4家。深化实施《余姚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新材料等四大产业链形成“一链一市领导一责任单位一培育方案”;完成《余姚市制造业“两小”企业综合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入户走访排查轻工模具城1400余家经营主体,探索建设模具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制定《余姚世模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方案》,国际模具城项目正式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完成余姚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加快甬西智能科创大走廊规划建设,建成小微企业园10个,另有在建或即将开工建设小微企业园9个。

(三)更深一步融入大湾区建设。编制完成《余姚市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实施高水平建设交通强市三年行动,着力解决连接南北高速的慈余高速“断头路”问题,目前,杭甬高速复线一期正在加快建设,二期力争于2021年6月份全面开工。中意(宁波)生态园去年新投产项目21个,中意复旦(张江)科创中心等开放平台加快建设,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余姚校区成功签约,北师大余姚校区开工建设,完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

二、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补强防洪排涝短板。姚江上游余姚西分工程瑶街弄调控枢纽实现通水通航,陶家路江三期整治工程Ⅰ标段已完工、II标段已完成65%;建立雨水管网疏通养护、积水点动态管理处置等机制,完成主城区雨篦清掏、雨水管疏通以及20个道路零星积水点改造,制定城区4个低洼积水区域改造方案并纳入2021年建设计划、力争上半年开工。持续完善防汛防台预案,细化优化《余姚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

(二)全力强化“城中村”“厂中厂”管理。专门设立市城中村改造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统筹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城中村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推广“姚居码”;制定实施《全市“厂中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培训“厂中厂”主要负责人138人、安全管理人员184人,并组织开展“两小”企业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和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回头看”;制定实施《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完成30个小区消防栓隐患排查整改。

(三)全力抓好危化品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基本完成风险点位的信息采集。加强危化品全链条安全管理,8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已接入省级危化品监测预警系统,剩余1家企业搬迁改造后新址经设计不再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无需再接入;30家化工涉危企业已纳入市信息平台监控范围,并将第三方服务公司动态监管危化车辆信息接入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中心,建成抽查监管平台,对11家危化企业所属车辆进行动态监控。

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效率推进环保问题整治。小曹娥工业区垃圾堆场新倾倒垃圾问题已完成分类处置,原垃圾堆场及西侧地块开展了试验段治理,整体生态修复和治理工作2021年3月上旬已完成招投标,于3月底全面启动,原垃圾堆场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西侧地块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治理。2018年省环保督察指出的两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其中46处废弃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实现开工率100%,42个项目完成交工验收,交工率91.3%,完成相关考核任务要求,另外4个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力争2021年8月底完成;市域污水输送系统复线工程已全面完成。

(二)高标准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深化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完善“撤桶并点、桶边督导、定时定点”等机制,2021年1月全宁波排名上升5位;城镇范围内三项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92.5%、100%和92.5%,合格小区占比达到85%以上;增配农村垃圾专运车363辆,新(改)建农村垃圾房617个,已实现居住小区、行政村分类收集转运全覆盖。出台《余姚市垃圾分类低价值可回收物补助办法(试行)》,目前小区再生资源回收覆盖率达100%,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制定《余姚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垃圾分类第三方检查服务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高水平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小曹娥污水厂清洁排放改造和扩容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建主体工程建设量的50%,预计2021年6月前完工,届时污水总处理能力可提升至25万吨/日;完成城区污水收集支管建设8.5公里,目前市域污水输送复线工程管网已全线贯通。同时,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30个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提升改造,制定大隐镇章山村等25个村的污水管网大修改造方案,2021年可完成改造任务,并将172个已投运项目全部纳入第三方企业管理运维。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挖文化时代价值。研究起草《余姚市文化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余姚市文化旅游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河姆渡遗址创建国家4A级景区,井头山遗址入选国家文物局重大研究工程“考古中国”项目五项考古工作重要新成果和中国社科院2020年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入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终评名单。高规格举办了2020宁波(余姚)阳明文化周活动,启动重建姚江书院,积极推进阳明古镇项目,府前路滨水街区已于2020年10月底开街。编制完成《浙东红村·横坎头景区旅游专项规划》,红色旅游综合体即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纪念馆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切实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修订完善《文化发展指数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2020年底已实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全覆盖,总投资7.8亿元的市公共文化中心工程目前已完成总投资的44%、预计2022年底投入使用,中国电影(音乐)版权服务基地项目(一期)89.7亩土地出让已完成。

五、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密疫情防控链条。对村民疫情期间举办迎亲仪式导致人员聚集的有关责任人和管理防疫卡口无故脱岗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今年1月13日发布《关于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成立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定期开展冷链食品、相关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去年10月以来新启用市级集中隔离点2处、新增隔离用房286间,核增编制52名充实疫情防控力量,严格落实8类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严格“红白事”管理,建立“红白事”等集聚性活动登记备案。

(二)严格惠企资金管理。开展企业重点保障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督查,为企业发放减息贷款281.68亿元、无还本续贷贷款32.08亿元。加快各项惠企政策的拨付落实,累计减免税费28.6亿元、拨付“两直”资金9.17亿元,兑付员工返岗包车补贴等项目资金2682.42万元。同时,深化“三服务”活动,开展“四送一增强”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做法入选省争先创优最佳实践案例。

六、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存在‘脱节’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绷紧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中共余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下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记录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地考核,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全领域全方位的监督,扫清监督盲区。专门向市管领导干部下发《党员干部违纪通报案例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红廉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将于今年上半年举办开馆仪式。创新开展村级政治生态评估,做到“一村一清单、一镇一报告”。

(二)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深入剖析基层有关违纪违法案暴露出的权力下放但责任没有下沉问题,2020年通过市委常规巡察共发现并整改相关问题24个。严格执行《余姚市领导干部廉情谈话实施办法》,由市领导对3名市管干部开展廉情谈话;深化“廉情专报”制度,自巡视整改以来已报送1期、累计6期,建议整改问题3个、累计24个。严格执行“一案双查”,2020年10月以来共问责领导干部10名、党组织2个,涉及市管领导干部6人。

(三)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制订印发《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记实手册》,对派驻机构执行制度以及监督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5个,均已督促整改。对各派驻机构履职情况每月实行榜单制考核和组间排名。各派驻机构2020年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312条、办结308条。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再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对公车管理存在违规情况的2家单位进行整改,问责处理5人。制定下发《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修订编印《余姚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汇编》,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GPS定位抽查10月份以来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对2个乡镇5人作出问责处理。

(二)严格津补贴发放管理。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作为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对于反馈存在超标发放会务用品等问题的3家单位进行整改,清退有关费用43.8万元,问责处理5人。同时强化在全市范围内的监督检查,由市纪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43个,均已下发监督函督促整改。

八、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落实精简会议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会议活动持续做好为基层松绑减负的通知》。自巡视组反馈问题以来,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2020年度全市下发三类文件235个,确保了发文数量只减不增。

(二)优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调整外资考核评价机制,只对中意宁波生态园等3个平台进行考核,对于山区乡镇及资源禀赋不足的乡镇不作指标分解。同时,对有关乡镇增加企业负担的摊派招商行为进行了通报,坚决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九、关于“巡察工作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制度执行。修编印发《中共余姚市委巡察工作规范流程》,制定下发《关于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要求》,督促7家整改仍有提升空间的被巡察党组织和市委第九轮9家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调整、充实市委巡察干部9名,实现市委巡察组党员占比100%。

(二)切实强化巡察工作中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定下发《关于巡察发现“关键少数”问题线索及处置规范(试行)》,根据2020年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党纪处分市管干部3人、下属单位负责人6人。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信访局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力求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

(三)不断加强巡察整改监督。针对个别单位资产资源管理整改不到位问题,完成清理资产资源,统计并核实集体土地及房屋444项,对到期商铺开展公开招租,规范执行资产资源交易制度。针对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没有应退尽退问题,已督促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9.36万元。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巡察整改约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3名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被整改约谈。坚决执行《中共余姚市委巡察整改质效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履责尽责。

十、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没有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对市直有关单位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令就存在的问题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要求的通知》《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定》等文件,深化落实基层党建专项巡查制度,对12个市直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了季度巡查,对全市72个市直单位136个基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不断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定下发《关于深化推进非公企业“双覆盖”攻坚行动的通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177名。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两新组织党建联盟建设的通知》,建立区域化组团式两新党建联盟24个,泗门镇依托“双强”党组织组建区域党群服务中心3个、新增标准化两新党建阵地9个。持续深化“先锋岗·示范项”建设,设立先锋岗2812个,党员或党员团队认领示范项2517个。结合基层党建专项巡查开展两新党建巡查,反馈并整改问题72个。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单建党组织书记进入高级管理层比例达83.4%。

(三)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2020年新发展党员834名,其中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和两新组织党员占比70.1%,35周岁以下党员占比60.2%。顺利完成村社组织换届工作,规范落实村社党组织书记市委备案管理制度。

十一、关于“执行干部政策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执行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和工资待遇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除一名镇长因年轻干部配备需要调整外,其余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任职不满三年的均未调整。同时,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对历史遗留的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事业人员进行整改。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反馈指出的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谈话。对市管领导干部进行组织人事政策培训,与新任党政主要领导签订选人用人责任、党建工作责任、经济责任告知承诺书。严格执行新提任市管领导干部重要社会关系报告制度和市管领导干部近亲属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报告制度,2020年10月以来,累计受理相关事项报告75条。

十二、关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反馈指出的1名存在“八小时外”作风问题的干部,所在单位党组作出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目前该同志已辞去公职,所在单位还开展了“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干部大监督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强化正风肃纪监督检查、通报曝光、警示教育,2020年10月以来共处理人员136人次,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通报1期,实名通报典型案例6起6人,“清风讲师团”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宣讲16场。

(二)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反馈指出的1名存在乱作为问题的干部,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制定市直部门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细则,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出台《市委组织部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操作办法(试行)》。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要内容。

(三)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和“双下降”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三张清单”,加强行政复议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培训,2020年10月以来新增公职律师25名,执法人员持证率提升到92.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7%,完成了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双下降”目标任务。

十三、关于“债务风险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村级集体负债较高;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支付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等方式加快削减债务、降低融资成本;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个不得立项”规定,对资金不落实或资金来源不明确的不予审批;深化国有公司、融资平台存贷比“三色管理”。持续深化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六个清零”行动,2020年完成了28家国有企业转型。

(二)着力推动村级集体减债增收。制定出台新一轮《余姚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下的相对薄弱村,补助标准提高至85%。抓好《余姚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推行,加快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强化“三资”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新增债务。

(三)全面加强参保扩面。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进入良性轨道,加大劳动监察和税务执法力度,实施通报和约谈机制,推动参保扩面。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强化基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下一步,余姚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坚持高标高效,确保整改见底归零。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督促督办和统筹协调,对已阶段性整改到位和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按照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加快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完整配套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监管,力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三是坚持以改促进,更好推动成果转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余姚的重要回信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宁波市委“当好模范生”的要求,切实扛起排头兵的使命担当,组织开展“两强三提升”行动,奋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88386;邮政信箱:余姚市大黄桥路181号3楼市委巡察办;电子邮箱:yysswxcb@163.com。


中共余姚市委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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