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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1-52292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余教办〔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教办涵[2021]72号)精神,做好第10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我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砥砺十年,奠基未来

二、活动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1.网络展示。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推送“余姚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巡礼”专栏,回顾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重大成果、辉煌成就以及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的新实践、新经验。 

2.幼儿画展。组织开展“画说十年,童梦中国”主题画展示活动,各乡镇(街道)中心(辅导)幼儿园和省一级幼儿园分别选送1件作品,于5月18日前送到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宁波市幼儿画展。作品规格要求:4开铅画纸,作画形式不限。作品右下角标注幼儿园名称及幼儿姓名,同时附上二维码介绍作品内容。作品装框(画框由教育局统一提供)。 

3.故事比赛。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各幼儿园要围绕活动主题,发动教师、家长,用小故事形式讲述在学前教育发展中亲身经历,每个乡镇(街道)、市直属园选送1—3个故事(字数在1000以内,一式三份),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局将组织优秀故事评选,并择优在《余姚日报》上推送。

4.幼儿园课程改革推进教研活动、“安吉游戏实践园”教研活动(另见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实施。

2.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市直属幼儿园把本区域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报送给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马再英,电话:62775880。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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