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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作废公告(A1012439、A1012440等)

发布日期:2021-03-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


根据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20)浙0281执155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记载:位于余姚市城区大隐镇大隐商贸城9幢6、7、8、9号的房地产已转移,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A1012439、A1012440、A1012441、A10124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余国用2010第11903、11902、11901、11900号)、房屋他项权证(证号:C1311585、C1311586、C1311594、C1311589号)无法收缴,予以作废。 

现公告上述证书作废。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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