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作废公告(A1012439、A1012440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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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20)浙0281执155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记载:位于余姚市城区大隐镇大隐商贸城9幢6、7、8、9号的房地产已转移,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A1012439、A1012440、A1012441、A10124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余国用2010第11903、11902、11901、11900号)、房屋他项权证(证号:C1311585、C1311586、C1311594、C1311589号)无法收缴,予以作废。 现公告上述证书作废。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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