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最新专题 > 不动产登记专栏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08-12551、A0807492)

发布日期:2021-03-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


蔡吴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余姚市城区万丰苑22幢30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A0807492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余国用2008第1255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吴萍

2021年3月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