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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1-40937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余教办〔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宁波市教育局工作要求,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抓好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教育引导工作,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各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重要性。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措施,优化管理。各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于2021年春季开始全面推行。要明确手机进入校园的原则、程序和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沟通的需求,因校制宜,以适当方式提供家长和学生联系的便捷途径。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正确引导,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将手机管理作为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通过学校宣传栏、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健康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征文活动、绘画比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用眼卫生习惯。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要集中开展手机使用、管理专题教育。

四、家校共育,形成合力。各校要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手机管理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并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多种方式,争取家长对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要加强对家长的引导,督促家长履行监管和教育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使用手机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要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特别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引导孩子多形式娱乐、多途径健康生活。

五、强化监督,保障落实。各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疏堵结合,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统一保管、禁入课堂等要求落到实处。要积极听取教师、家长等的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落实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市教育局将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范围,适时开展督导,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手机管理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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