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213467X/2021-40889 | 主题分类: | 农业水利综合类 |
文件编号: | 阳明政〔2021〕17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阳明街道 |
关于做好2021年村级防汛防旱各项准备和汛前自查工作的通知 | |
各村(社)、社区(居委): 为扎实做好2021年防汛防旱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汛防旱减灾效益,确保街道安全度汛。根据市防指,市水利局“查严、查细、查实”的工作要求,街道防指统一部署,现要求各村(社)、社区做好2021年防汛防旱水利工程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要求 各村(社)、社区要求在3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填写《自查情况表》上报街道防指办。 二、范围和内容 1、汛前准备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防汛组织准备(防汛工作部署安排、防汛组织机构建设、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责任人员落实、抢险队伍建设及各类预案修编等)、物资准备(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及维护保养等)情况。 2、水工程防汛安全状况:重要河道堤防的安全状况及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农田、城区排涝泵站及重要水闸的维护,做好排涝泵闸运行记录和制度上墙,并在4月15日汛期前完成对泵闸机电设备的保养调试工作。 3、各村(社)、社区(居委)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运行管理情况;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各类网格及责任人等相关信息更新情况;防汛经费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组织形式 各村(社)、社区在自查期间,各联村(社)、社区工作组要做好督查指导工作,各村(社)、社区要认真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各类隐患问题要制定消险措施,排除隐患点。对暂时不能处理的,在3月15日前上报街道防指办,明确责任人员,并落实好临时应急措施,确保临时安全度汛(联系人:姜溦溦,电话:62813061,13705849358,自查表可以电子版上报)。 附件:街道 村(社)、社区(居委)三防设施体系自查情况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