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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21-50932 内容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1-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及成效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过去的五年,我们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体目标和高水平推进法治余姚建设要求,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们持之以恒深化改革,政府服务更加高效。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58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还政予政”。创新设立部门职责分工裁决委员会,全力推进部门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完善,编制权责清单,编列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399项,监管事项9182项。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取消,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企业开办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民生事项全部实现一证通办,土地预告登记转让、纳税人“引导式申报”等工作全国首创,“金融超市”“农村产权超市”“出生八项一窗通办”等做法全省领跑,累计取消510项证明事项,成为宁波首个全域无证明城市。

五年来,我们持之以恒完善制度,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4份,经合法性审查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84件,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84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17次,清理文件146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因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深化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开展“代表进部门”活动20余次。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风险评估662件。加强行政机关合同法制审核,对103件市级行政机关合同及股权投资基金方案提出审查意见。深化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市政府的重大拆迁、信访等各种事项协调会、讨论会330余次,审核各类文件及回复征求意见650余件次。

五年来,我们持之以恒规范执法,依法履职更加彰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组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以及生态环境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近1600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证照分离”改革等专项行动。每年对全市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评查,五年共评查行政执法部门案卷655卷。组织全市135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申领省行政执法证件培训及考试,平均持证率达92.2%以上。推进“互联网+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7288次,实现掌上执法开通率和激活率达100%,掌上执法率99.1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建议1076件、委员提案1256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从2017年的32.79%上升到87.76%。推进党务、政务公开,5年来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44797条。

五年来,我们持之以恒强化治理,矛盾化解更加有力。深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以矛调中心建设为“牛鼻子”,基层治理四平台为主脉,“阿拉一起来”为品牌,“全科网格”为底盘,“双下沉大联动”为驱动的治理新模式。“一起来”改革被列入宁波创建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项目之一,受到中央编办肯定,通过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共上报处理事件676396件。加快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61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源头治理,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自成立以来接待群众来访15149批21908人次,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62921件,调处成功率达97%,处理群众信访36576件,化解信访积案380余件。

五年来,我们持之以恒提升素养,法治意识更加强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每年举办1-2期法治专题培训班,5年来,开展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10余次,“市长学法”30余次,组织300余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加强全民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社会大普法格局,顺利完成“七五”普法验收,5年来举办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法治讲座370余场,发放各类普法资料250万余份,征订、编印各类普法教材7.8万余册,发送普法短信100万余条,接受法治教育的人数累计达550万人次。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建成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7个,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2个,横坎头村成功创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首创“道德银行”,注重道德评价和激励,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道德底蕴。

二、2020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责任意识持续增强

发挥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推动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压实责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细化责任清单。贯彻落实依法防疫要求,出台十条实施意见,统筹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资源,成立市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法治保障工作专班,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2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件,确保防疫在法治化轨道上运作。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人大报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强化学习。制定实施年度学法计划,依托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二夜学”、“学习强国”等抓手载体,学深学透《宪法》《民法典》等。今年以来,开展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市长学法”6次。组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2期。三是狠抓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余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余姚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排定六方面22项工作要点及任务。积极培育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乡村检察官’助推‘谁执法谁普法’”获评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督察,对市公安局等四家单位开展督察,充分发挥百人法治督察员作用,通过各类督察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建议20余项。

(二)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政府职能切实转变,确保政府依法全面履职。一是深化改革领域扩面提质。深化“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上线17种电子证照,取消510项证明事项。深化“公证E通”,办证108件。强化诉讼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诉讼信用量化“道德银行”积分。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助残服务“一件事”、 “智能画像”办税体检服务、“诉破衔接”机制等做法走在全省、宁波前列。二是优化营商法律服务环境。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审批“最多80天”、开工前审批“最多50天”、竣工验收“最多30天”全面实现。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日办,全市企业开办网办率达到97.72%。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梳理细分518项“证照分离”事项。三是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182项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掌上可办率达95.32%。开展数据共享开放百日攻坚行动,编制开放数据目录586项,开放数据项1322项。推进数字化应用,深化“智慧应急”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电子数据技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行政决策机制持续完善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高政府公信力。一是注重依法决策。部署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和余姚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13件。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6次,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180件,对10件市级行政机关合同及股权投资基金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二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出台实施方案,按照“1+1+N”队伍模式,组建64人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队伍,以清单方式明确7类合法性审查事项范围、内容,规范流程,形成“党政办初审+司法所终审+法律顾问联审”的工作闭环,审查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66份。三是深化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的重大拆迁、信访等各种事项协调会、讨论会80余次,审核各类文件及回复征求意见100余件次。以公职律师为突破口,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职律师岗前培训,新增公职律师25名。创新研发“法治微管家”线上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线上服务10010次,该项目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十大解决方案。

(四)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提高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组织开展疫情期间专项执法监督,梳理10余类行政执法风险隐患。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全市乡镇街道和25家主要执法部门均实现制度到位、设备到位和记录到位。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全市18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申领省行政执法证件培训及考试。严格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20件报送市政府审批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化非接触性执法、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说理性执法方式的运用,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探索推广“教科书式执法”。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执法记录仪录像、邀请社区、环卫工作人员及市民做旁证等方式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36件。三是落实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开展“双下降”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行政争议发案量较去年同比下降15.6%,败诉率同比下降55%。用好通报、警示提醒制度,对4家“双下降”阶段性未达标单位发送提醒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撤回申请结案21件。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促进提升全市法治水平。

(五)权力运行机制持续规范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快政府诚信建设。一是推进多维度法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建议219件、委员提案305件。加强行政监督,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4份,评查31家行政执法部门案卷97卷。发挥纪委监委、新闻媒体等监督职能,形成多维度监督合力。二是实现多渠道信息公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经济增长、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纳入全省政务新媒体平台101个,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信息70808条,其中新媒体27387条,依申请公开253件。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创新。全面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上线应用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33家单位纳入到系统应用。推进“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入驻率99.01%,掌上执法应用率99.61%,已完成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72.03%。

(六)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一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矛调中心市镇村三级协同机制,梳理确定首批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清单。制定形成“1+9+X”制度闭环,明确镇级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4项工作流程和5项运作机制,打造全科网格团队,1500名机关干部下沉到1120个网格,通过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处理上报事件205954件,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深化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矛调中心规范化运作,实现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驻率100%。成立“致和调解工作室”,组建135位专家组成的人民调解智库。首创微信小程序“余姚解纷直通车”,在临山、马渚、丈亭三地率先运用“5G+VR”技术,实现“调解在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全市385个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200件,调解成功6173件,调解成功率99.6%。三是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效化”。推进部门普法资源共建共享,完成市“国防法治文化公园”和姚江法治绿道建设,开通“法治公交”,顺利完成“七五”普法验收。11月,司法部向我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明伟村征求“八五”普法规划意见,全省仅向两村征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指导蕙兰社区等24个村(社区)创建省级、宁波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明伟村、横坎头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被人民网、法治日报重点报道。创新“法治余姚”宣传形式,法治余姚建设综合评分和群众满意度全省排名提升明显。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主要是:个别部门、乡镇街道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全国、省示范创建指标仍有很大差距;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等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未达宁波平均值,应诉应议能力有所欠缺;法治力量配备不足,执法司法队伍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司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提升和解决。 

三、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十四五”发展主要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努力为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争当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排头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等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紧盯行政争议“双下降”目标任务,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法治示范市创建,培育1-2个乡镇(街道)争创省市法治示范乡镇(街道)。

(二)加快法治化改革步伐

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形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纵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阿拉一起来”试点,把“数字化”改革、“无证明办事之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环节,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依法治网体系,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等掌上平台应用,初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数字法治体系。

(三)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健全“开门决策”机制,依法依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调整的公开听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第三方评估、问责、纠错制度。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逐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体系。

(四)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指引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教科书式执法”实践活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实现行政争议总量和败诉率稳步下降,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涉网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分业分层监管、联合联动执法”机制,深化网信部门统筹、职能部门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属地治理模式,加快构建市域依法治网体系。

(五)构建规范高效监督体系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强对法治建设的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法治督察工作,建立法治督察问题反馈平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相关案件办理中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等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建设信息公开,加强网络新闻服务监管,建立健全涉法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畅通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六)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网络

健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做强基层社会治理“阿拉一起来”品牌,推动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分层递进的多元纠纷化解体系。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建成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强化“公益普法+普法实效化”,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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