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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1-40933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余语委〔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宁波市第一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初赛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25号)等文件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经宁波市语委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市第一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现将余姚赛区初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课文朗读,促进学生对汉语言文字的深度理解,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激发学生热爱母语、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情怀。

二、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比赛设小学低年级组(一、二年级)、小学中年级组(三、四年级)、小学高年级组(五、六年级)、初中组、高中组5个组别。

三、赛程安排

比赛分为初赛与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

第一步:参赛选手自行录制参赛视频(详细要求见附件1),由直属学校或乡镇(街道)教辅室初评后通过钉钉上报至教育局鲁霞晖处,同时上报《宁波市第一届课文朗诵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参赛作品和报名表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各单位上报作品数量要求见附件3。

第二步:直属学校和乡镇(街道)教辅室将参赛作品同时上传至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线上参赛通道(扫以下二维码可进入平台按要求上传)。注意:上传作品须和上报教育局作品保持一致,否则无效。



宁波市参赛通道二维码1 

宁波市参赛通道二维码2


余姚市语委办分别从初赛参赛作品中推荐出5个组别各不超过20个作品报送至宁波市语委,宁波市语委将从全宁波市参赛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若干进入大市决赛。

(二)决赛

宁波大市决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入围决赛的选手将进行现场表演,评选出各组别一、二、三等奖若干,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时,将选拔出优秀作品代表宁波市参加浙江省比赛。决赛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评分标准

(一)使用普通话,语音标准,吐字清晰,音量适当。(30分)

(二)脱稿朗诵,情感真挚饱满,语调朴实,语流顺畅,节奏得当。(30分)

(三)文本理解深入,结构层次鲜明,基调把握准确,表达富有感染力。(30分)

(四)着装得体,仪态大方,形式富有创意,整体和谐自然。(10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是培养青少年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动员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以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影响面和受益面。

(二)作品应为参赛者本人出镜录制,如发现出镜者与参赛者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参赛资格。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有关单位以本次比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学校收取报名费、参赛费等。

(三)承办单位、选送部门、选手所在学校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明确职责,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与各级疫情防控部署,动态调整活动具体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赛人员的人身、交通、饮食等的安全。

联系人:鲁霞晖;电话:62772166。


附件:1.宁波市第一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初赛作品视频制作要求

         2.宁波市第一届课文朗诵比赛初赛报名表

         3.各单位初赛上报作品数量要求


余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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