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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72698/2021-4131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件编号: | 余政发〔2021〕2号 | 生成日期: | 2021-0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政府办公室 |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井头山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公布井头山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请相关乡镇和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1. 2. 3.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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