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根据宁波《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综执联〔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际情况,拟对我市城区道路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人:范英 电话: 62705150 62706939 2、电子邮箱:yysfzhggjjgk@126.com 3、邮件地址: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余姚市最良路4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9日。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价格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 月1日
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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