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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1- 12- 31 16: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余姚市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余姚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照《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余姚市人民政府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633条,其中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78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9255条。包括财政信息专题信息150件、营商环境专题信息320余件、疫情专题信息24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图解解读28件等。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03件,结转上年度办理4件,总共办件207件。其中206件以办理结束,进行了答复;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5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1件,撤回2件,无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余姚市人民政府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633条,其中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78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9255条。包括财政信息专题信息150件、营商环境专题信息320余件、疫情专题信息24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图解解读28件等。

(二)依申请公开

以完善内部操作指引为抓手、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提升余姚市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量。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03件,结转上年度办理4件,总共办件207件。其中206件以办理结束,进行了答复;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5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1件,撤回2件,无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2021年,余姚市设立了九个专题专栏,涵盖了疫情防控,十四五规划,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标准化等多项内容,发布信息1000余条,聚焦做好余姚市十四五规划工作、助力深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做好涉疫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型功能,提升全市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打造了财政信息平台,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政府预算和决算等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等信息,共发布财政信息300余件。

2.多种方式公开

2021年我市共纳入全省政务新媒体平台新媒体111个,其中微博平台36个,微信公众号71个,抖音短视频4个。全年发布信息29255条,涵盖重大事件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群众互动交流以及重大活动微博直播等内容。

(四)监督保障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体系,组织第三方机构定期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第一时间要求各部门,街道,乡镇整改;开展社会评议,对于群众不满意的栏目进行调整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1

17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36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974

行政强制

4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528.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7

19

0

0

0

7

2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7

12

0

0

0

4

1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19

6

0

0

0

1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0

0

0

0

0

0

1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0

0

0

0

2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1

0

0

0

0

12


(七)总计

180

19

0

0

0

7

2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2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作用还需加强,政务新媒体中存在较多更新不及时,内容错误等严重情况。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余姚市具体工作情况,对栏目进行合理规划设计,让信息发布内容更加规范,更有针对性。二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和整改,对于不需要的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注销处理,对于仍在使用的新媒体加上监督力度,提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整改不积极的部门进行通报和批评,直至整改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收费情况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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