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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338/2021-6399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梨政发〔2021〕27号 生成日期: 2021-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梨洲街道
梨洲街道农村饮用水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则

根据市政府《关于落实农饮水市级统管及相关事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精神,所有农村饮用水站点将全部纳入市级统管。为确保市级统管顺利落地以及做好统管落地后的农村饮用水日常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梨洲街道雁湖村、金冠村、长田村、章雅山村、茭湖村、上王岗村、燕窝村、陈洪村、三溪村等九个村的农村饮用水运行管理。

二、工作职责

1、市级统管单位负责各供水站日常运行管理,并保证出厂水水质和水量达到饮用水标准。

2、街道负责对各村农村饮用水运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争取上级农村饮用水建设项目,筹措农村饮用水运行管理补助资金。

3、各村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农村饮用水工程水源地保护,饮用水管网日常维护、抢修,水费收缴,应急处置供水突发事件。

三、资金补助

1、水表更换。各村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用水户缺失或损坏水表的更换,更换工作由各村负责,在限定日期前完成的街道给予100元/只的补助,在限定日期后完成的不予补助。统管落地之后的零星水表更换费用由各村自行承担。

2、水费收缴。各村应严格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落实专人负责抄表及水费收缴。原则上水表每月抄表一次,水费每季度收缴一次。各村收缴水费时应给农户开具收款收据,并将水费统一上交至街道指定账户。街道根据出厂水总量按0.5元/吨的标准将制水费用拨付给舜建集团,其余水费返还给各村用于农饮水日常运行及维修养护。管网漏损水量的水费由街道和村按实际各承担一半,2021年,若漏损率>40%,街道最高承担20%;2022年,若漏损率超出>20%,街道最高承担10%,其余部分由村承担。陈洪村管网漏损率在管网未更新前最高按40%计算,管网更新完成后按办法执行。

3、管网更新维修。对列入《余姚市“十四五”农村饮用水管道更新计划表》的陈洪村及雁湖村部分自然村的管网更新费用由市级和街道全额承担。管网零星维修单次金额1万元以下的由各村自行组织实施,单次金额1万元以上的需报街道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街道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如下:2021-2022年,抄表到户率、水费收缴率<90%的,不予补助;抄表到户率、水费收缴率均≥90%的,街道补助60%;抄表到户率、水费收缴率均≥95%的,街道根据村级财力状况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补助。2023年及以后年度,管网漏损率≤15%的按上述办法进行补助,漏损率>15%的一律不予补助。

4、供水站电费。街道按照各供水站设计供水规模测算电费成本,并增加测算成本的30%作为损耗补偿,街道补助电费成本总额的60%。

5、应急处置。对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干旱导致供水不足等情况,需实施应急保障供水措施的,须先报街道审核同意后实施,街道给予所需费用85%的补助;未经街道审核同意实施的,不予补助。

四、奖励制度

街道根据抄表到户率、水费收缴率、管网漏损率、突发事件处置、农户信访举报等情况综合对各村农村饮用水运行管理进行排名,对第一至三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解读链接:http://www.yy.gov.cn/art/2021/12/13/art_1229131850_59038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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