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698/2021-6178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政发〔2021〕19号 | 生成日期: | 2021-10-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政府办公室 |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
BYYD00-2021-0004 | 有效性: | 失效 |
政策解读: | http://www.yy.gov.cn/art/2021/10/26/art_1229143481_1703575.html |
政策图解: | http://www.yy.gov.cn/art/2021/10/26/art_1229143482_1703576.html |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发布后,《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余政发〔2017〕42号)同时废止。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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