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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354/2021-39395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陆党发〔2021〕31号 发布日期: 2021-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陆埠镇
关于高质量做好全镇村(居)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各村(居)党组织:

为高质量做好全镇村(居)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和团中央、团省委、宁波、余姚团市委部署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落实共青团改革和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牢固树立“高质量”鲜明导向,以加强党建带团建为统领,以选优配强村(居)团组织班子为关键,以夯实共青团基层基础为指向,全面建强村(居)团的组织,团结凝聚更多农村团员青年在全镇推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推动陆埠镇建设现代化省级一流中心镇迈入新征程贡献更多青春力量。

(二)目标要求

村(居)团组织换届应紧跟村(居)组织换届安排,在村级班子换届完成后全面启动,2021年3月中旬前基本完成。换届中要将选好村(居)团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作为关键,以换届为契机,全面推动村(居)团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使村(居)团的组织设置更加健全、班子配备更加齐整、活动开展更加有序、凝聚青年更加有力、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村(居)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明显提升。

二、选优配强村(居)团组织班子

1.推动“两委”成员兼任团组织书记。把团的岗位作为优秀村(居)年轻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群众工作作风、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35周岁以下村(居)“两委”成员作为村(居)团组织书记候选人意向人选。没有35周岁以下“两委”成员的,可推荐符合条件且相对年轻的“两委”成员作为村(居)团组织书记候选人意向人选,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两委”成员中确没有合适人选的,应从在村(居)工作的优秀青年骨干中择优选定人选,或由上级团组织选派团支部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注重提高人选质量。按照“政治上要强、思想上要强、能力上要强、担当上要强、作风上要强、自律上要强”的标准择优选拔村(居)团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人选,真正把愿意为党做青年工作、会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选拔到团的岗位上。村(居)团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应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团的事业,有时间、有精力做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做青年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威信。严格组织把关,防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青年进入村(居)团干部队伍。

3.积极拓宽选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注重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先进青年典型、选调生、青年志愿者、退役军人、返乡创业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和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抗台等大考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党员、团员中选拔村(居)团干部,建设专职、挂职、兼职干部相结合,懂基层、爱基层的村(居)团干部队伍。

三、规范村(居)团组织设置

1.根据实际设立团的组织。适应当前村(居)团员分布的实际情况设立团的组织。团员人数3人以上的村(居)应当设立团支部,团员7人以上的村(居)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员人数超过50人的村(居),可以成立团的总支部委员会;团员人数超过100人的村(居),经团市委批准,可以成立团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村(居),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团支部。

2.规范委员会组成。村(居)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村(居)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村(居)团的基层委员会不设候补委员,不设常务委员会,由7至9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3人。村(居)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明确委员会任期。村(居)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村(居)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一般与村(居)党组织任期保持一致。村(居)团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严格落实村(居)团组织换届程序步骤

1.严格资格审查。参照“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要求,根据实际研究提出候选人资格条件,一般应开展资格条件联审,严禁把道德品质低劣、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青年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的候选人和参与投票的团员,应为团章规定的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团员或者党员,并且党、团组织关系在本村(居)。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2.依规酝酿人选。严格按照委员会产生办法酝酿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名单,既要组织认可,也要充分征求广大团员意见。召开团的代表大会选举的,所选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

3.加强请示报告。团的基层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者团的代表大会选举,应事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作出书面请示,并取得批准。选举过程中,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选举进展情况。选举结果须及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村(居)团组织选举产生后,应当在1个月内建立、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五、着力强化村(居)团组织的功能发挥

1.优化党领导下的团组织运行机制。通过村(居)团组织换届,健全和优化党组织领导下的团组织运行机制。健全村(居)青年参与团工作机制,邀请青年一起设计、参与、评价团的工作。完善社会化运行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团的工作,扩大村(居)团组织资源来源渠道。推动以项目化的方式开展团的工作,优化工作效能,提升团的工作实效性。

2.提升团组织服务能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村(居)团员青年在参与乡村振兴、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乡村、践行生态环保等方面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着眼创业创新、婚恋交友、公益帮扶等青年迫切的现实需求,推进四个“亲青”品牌在农村、社区的深化实施,使服务青年更加有力有效。

3.探索团干部任期目标管理。探索开展“揭榜挂帅”“擂台比拼”,推行新当选团组织书记“干事承诺”,制定村(居)团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提出定性、定量要求,签订“军令状”,为愿干事、能干事的团干部提供展示的平台。

4.健全团干部考核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村(居)团干部述职评议,规范团干部年度考核,建立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认可度为立足点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考核结果与团干部的选拔任用、升降奖惩联系起来,做到考用结合、激励有效。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压实工作责任。要高度重视村(居)团组织换届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落实分工,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工作合力,确保村(居)团组织换届工作高质量完成。各村(居)党组织负责人要把村(居)团组织换届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任务,要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严督实导,推动换届工作实现全面高质量、全程高质量。

2.严肃换届纪律。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规参选、公平竞争、有序选举。畅通监督渠道,对在换届中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的团干部和团员要严肃问责。

3.加强疫情防控。各村(居)要重视做好村(居)团组织换届选举的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换届选举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候选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有效开展应急处置,严防换届选举中出现疫情防控风险。

4.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提炼总结报送换届中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镇团委将择优上报团市委刊登换届工作信息,推广先进经验。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


中共陆埠镇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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