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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0-4356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教〔2020〕85号 生成日期: 2020-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2020年余姚市教育局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要求,根据宁波市垃圾分类办《关于各行各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20年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以及今年新冠病毒肆虐之下人们对环境卫生的更高需求,全面推进2020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总结前两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浙江考察时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要求,贯彻《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强力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获全胜”的总目标和2020年宁波市10件民生实事项目中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目标要求,助力打赢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努力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成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总结推广“五个一”制度,建立体系更加完善,先锋作用更加明显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富有实效的管理体系。确保到2020年工作目标: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学校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垃圾总量零增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走在全市前列。

三、任务分工

(一)完善设施建设

完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硬件基础。为此要求各学校合理设置、提升完善分类垃圾投放点,确保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标志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同时,为实现源头减量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设施应严格按“四分类”点位投放,特别要求学校关注每天产生量较多的餐厨、其他垃圾的投放,具体按照余姚市垃圾分类办有关要求实施。

(二)建立领导联系制度

市教育局实施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局领导和机关科室负责同志按照分工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签署党员干部承诺书活动。各校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建立垃圾分类组织体系,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垃圾分类联络员,并要求各校及时通过“余姚市教育局垃圾分类群”钉钉群更新分管人员和联络员的名单,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三)强化源头分类教育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是生活垃圾管理的趋势。”目前我国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管理水平较为落后。如果垃圾没有在源头分类,就会有更多的垃圾需要被收运和处理,这样会产生大量的收集、运输、处理等费用,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学校作为教育的窗口,更应该加强源头管控,努力减少生活垃圾,优化美化校园环境。

教育局将组织各校进行系列活动:6月份开展“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班会;9月份举办“物以类聚,绿色校园”垃圾分类知识竞赛;11月份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园垃圾分类宣传logo”设计比赛;12月份组织全市师生开展“校园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方案”征文活动;12月末教育局将对以上活动进行检查评比,评比出活动先进学校。以上系列活动以全员参与的形式让师生们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法,提倡和践行校园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四)积极营造校园氛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传媒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要大力宣传《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让全体师生知晓生活垃圾分类已有法可依,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宣传校园垃圾分类活动成效和先进典型,布置校园垃圾分类宣传logo,制作师生参与垃圾分类活动视频,利用公共传媒平台、新媒体等宣传学校垃圾分类活动。积极开展校园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掀起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高潮,切实提高师生对实现垃圾分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

(五)组建桶边志愿者、督导员队伍

“先行一步”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局在要求组织动员全市的师生加入到“先行一步”的志愿者服务队的行列中,并要求在组建师生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组建“班级垃圾分类督导员”“学校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让督导员们站在垃圾桶边,督促班级学生每一次的垃圾分类投放,真正把垃圾分类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和学生特点,举办多彩垃圾分类活动,寓教于乐。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在班级群开展晒桶行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

教育局6月份将组织各校将开展“我身边最美督导员”评比活动;7—8月份组织师生志愿者进入社区,参加暑期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调查活动;10月份利用余姚各大广场的宣传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垃圾分一分,余姚更美丽”宣传月活动。望各级各类学校践行“先行一步”志愿服务精神,为建设生态文明余姚而努力。

(六)加强督查,建立台账

各学校应落实专门人员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的自查巡查,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力求做到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并且认真做好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学习培训、整改落实、督查考核的台账,对生活垃圾每日进出的转运数据也要专门整理记录,建立规范的工作台账档案,努力争当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模范生。

(七)开展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各校要认真总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水平,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效。为此,市教育局将于2020年11月—12月评比余姚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是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我们要在党委(支部)的领导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广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学校要建立完善党办、教学、政教、学工、团委、后勤等部门参与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二)密切协同,合力推进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垃圾分类办、城管、住建、团委、文明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学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宣传教育、示范创建等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寻求属地政府的支持,完善校园垃圾分类管理的收集储运体系,自我加压、负重奋进,切实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余姚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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