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297276X/2020-4053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教〔2020〕80号 生成日期: 2020-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0年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各中小学校:

暑期有偿补课高发、群众反映集中,为积极回应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根据《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宁波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及时发现和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8月1日—8月31日。

二、检查内容: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余姚市教育局《关于重申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活动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的文化课补习、培训为重点,主动根据社会各界提供的投诉举报信息,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予以彻查。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62778812、62825240。

三、检查方式:市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督查组对本组督查区域进行常态化明查暗访,重点为区域内培训机构和小区,投诉举报信息必查。一般每片区明查暗访不少于二次。

四、严肃追责制度

要坚持从严执纪,加大执纪和通报力度,把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和评特色、上等级的重要内容,对违规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乡镇(街道)和学校,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相关要求:各教辅室和学校要主动做好自查工作,要真查实查,实事求是,禁止走形式、走过场,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省、宁波市和局检查组明查暗访和调查取证工作。

联系人:徐柠彬;联系电话:62778812。


                                余姚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