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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0-4354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教〔2020〕92号 生成日期: 2020-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关于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55号)、《关于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甬教德〔2020〕168号)精神,为落实家长素养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家校共育,现就推进余姚市中小学(含中职)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以下简称数字家校)是与中小学校实体家长学校紧密结合,以“互联网+”思维,通过数字化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跨时空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传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有效提升家长素养和家校共育水平的新型学习阵地和传播模式。计划用5年时间,分步推进中小学数字家校建设,到“十四五”末全市90%的中小学建成数字家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参照执行。

二、数字家校创建要求

(一)创建模式。数字家校以学校为主体,数字家校以学校为主体,选用以下四种模式之一创建:一是选用省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APP家长端创建;二是选用市、县级网上家长学校平台创建;三是通过学校自建平台(校园网、校园电视台、校微信公众号等)创建;四是选用其他家庭教育专业学习平台创建。

为实现家庭教育学习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对家长注册学习平台和开展网上学习的考核,结合余姚实际,所有创建浙江省数字家长学校的中小学校,建议选用省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APP家长端创建,创建要求见《浙江省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认定基本条件》(附件1),创建操作方法见《浙江省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创建指南(之江汇版)》(附件6)。各地各校目前建设的数字家长学校仍可按照原有设计和工作特色持续运行。各地要广泛发动辖区中小学校积极参与数字家校创建工作,选用省平台创建数字家校的学校需填报《浙江省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请各地于2020年9月3日前将《创建申报表》(注意:每所学校WORD版和盖章PDF版各1份)统一汇总后通过钉钉报送市电化教育中心,联系人:史济远,电话:62799010。

(二)应用要求。数字家校应建立长效运作机制,由学校对照《浙江省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认定基本条件》,引导家长完成以下应用:一是学校每年向家长推荐家庭教育学习资源不少于20个,引导家长自主学习;二是注册学校指定的数字家校平台学习的家长比例不少于60%;三是家长每年人均完成网上家庭教育学习不少于4次。

(三)认定程序。由各地教辅室组织学校开展数字家校创建,采用信息化手段核查数字家校运作实效,并向市教育局推荐达成认定条件的数字家校名单。市教育局将对照认定基本条件,分年度完成认定并公布数字家校。2020年,各地认定数字家校比例不低于辖区中小学校总数的20%,并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各地数字家长学校推荐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电教中心,联系人:史济远,电话:62799010。

(四)工作评价。数字家校创建及应用情况纳入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评价,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与管理。余姚市教育局也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教育目标考核内容,各地各校参照全省教育装备统计要求上报应用绩效,鼓励有条件的家长学校与“之江汇”教育广场实现用户和应用数据对接。各地数字家校认定比例、家长注册人数、总访问量等应用数据均在“浙江家长学校”网站(jzxx.zjer.cn)上展示。

三、推进步骤安排

(一)建立数字家校共建共享机制。浙江省数字家长学校共建共享联盟,采用设立浙江数字家长学校分平台及创建浙江数字家校联盟校两种方式,《浙江数字家长学校共建共享联盟建设基本要求》(见附件4),分平台由各地教育局根据本地家长学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自主申报,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上报首批4家。请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于2020年9月3日前完成推荐并上报《浙江数字家长学校共建共享联盟申报表》(见附件5)(注意:每所学校WORD版和盖章PDF版各1份),联系人:史济远,电话:62799010。

(二)开展2020年数字家校认定工作。2020年11月20日前,市教育局完成首批数字家校认定并公布,同时,配合做好宁波、省级评估认定工作。

(三)组织数字家校优秀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根据省厅要求,从2021年开始,每年向各地各校征集数字家校优秀应用案例,通过引领示范、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数字家校建设与应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工作组织。全市中小学数字家校建设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统筹协调,市电化教育中心具体管理与运维,各直属学校、教辅室具体落实与推进。

(二)宣传推广。各地要加强对数字家校的宣传和推广,形成浓厚的家校共育氛围。各地典型经验、案例和优质资源将通过“浙江家长学校”网站、教育之江微信微博等进行宣传展播。

(三)打造特色。开展家庭教育优秀课程评选活动,每年评比若干优秀课程,建设家庭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库。

市教育局联系人:武海彬,联系电话:62825621。

市电化教育中心联系人:史济远,联系电话:62799010。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认定基本条件

2.浙江省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创建申报表

3.各地数字家长学校推荐统计表

4.浙江数字家长学校共建共享联盟建设基本要求

5.浙江数字家长学校共建共享联盟申报表

6.浙江省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创建指南(之江汇版)

                  

 余姚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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