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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0-4106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语委〔2020〕1号 生成日期: 2020-0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余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

2020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推普周的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省语委近日转发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对本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单位、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本届全国推普周活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届推普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落实相关的责任人,做好各项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二、认真制订推普周活动方案。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突出宣传主题。

三、要广泛发动群众,提高宣传效力。组织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郁的推普氛围,让更多的人了解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创新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探索开展群众更接受,效果更明显的宣传活动,根据各校的特点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推普宣传活动。

五、总结推普周工作的经验。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前将电子版活动方案和总结报市语委办,有相关特色图片或视频资料可一并报送。联系人:鲁霞晖;邮箱:739377627@qq.com;联系电话:62772166。

六、认真组织“小小书香大使”展示活动。今年宁波市语委办将组织“小小书香大使”展示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请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积极组织,录制符合要求的参赛视频,于9月25日前通过钉钉或邮箱报市语委办。联系人:鲁霞晖;邮箱:739377627@qq.com;联系电话:62772166。


      附件:《第二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小小书香大使”展示活动方案》


余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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