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炉 检查不合格不予开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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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进入倒计时。8月16日,宁波市教育局就做好新学年开学初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出通知,以确保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通知要求,开学前,我市各校应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开展健康申报,全面排摸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开学前14天的行动轨迹。即日起,建议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尽量原地休息,不要离开宁波大市。离开宁波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向所在学校报备,返回后按相关防控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开学前两周,各校要对开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开学前一周,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校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予开学。开学后,各校要继续严格落实进出校门登记查验、晨(午)检报告、错时上放学和就餐、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等13项疫情防控制度,切实保障教育系统师生健康、校园安全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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