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2972778/2020-2867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发改价〔2020〕7号 生成日期: 2020-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发改局
关于调整余姚市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余姚市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2020学年学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鉴于你校近年办学成本的不断增加,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经成本监审,并与市教育局商议,决定调整你校学费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期,并于招生前报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备案。

本批复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并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3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余姚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0717日印发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