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78/2020-2867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发改价〔2020〕7号 | 生成日期: | 2020-0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发改局 |
关于调整余姚市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
余姚市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2020学年学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鉴于你校近年办学成本的不断增加,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经成本监审,并与市教育局商议,决定调整你校学费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期,并于招生前报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备案。 本批复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并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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