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余姚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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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保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各相关市直部门、市直属国有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余姚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8日。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到: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余姚市城区南滨江路128号,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2730015 邮编:315400。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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