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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266/2020-4451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临政〔2020〕63号 生成日期: 2020-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临山镇
临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山镇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各企业:

现将《临山镇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

临山镇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百万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安委〔2020〕10号)和《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余姚市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安发〔2020〕6号)要求,为全面提升我镇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我镇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牢牢抓住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深化细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切实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安全”、安全管理人员“会安全”、从业人员“懂安全”,努力为实现“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保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实的安全素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全镇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含小企业、小作坊,以下统称为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人数2014人。

(二)全镇“三场所两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人数134人。

(三)全镇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三场所两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高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和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培训人数1824人。重点岗位人员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盲板抽堵、断路作业等八大高危作业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岗位人员。

(四)全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培训人数233人。

各有关单位培训指标详见《临山镇工矿商贸企业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指标分解》(附件2)。

三、培训内容

针对行业企业和对象不同,因材施教,实行差异化培训,特别要结合近几年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多发易发的事故成因开展针对性培训,让各类从业人员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及违法导致的法律责任、应该履行的权利义务,以及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一)开展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侧重安全知识培训: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重点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面授培训学时8学时,线上在线学习12学时)。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侧重安全业务能力培训: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重点培训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事故防范措施,组织、引导作业现场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置知识;典型事故和救援案例分析(面授培训学时12学时,线上在线学习24学时)。

3.企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侧重岗位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高危作业等重点岗位事故防范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典型事故案例(面授培训学时12学时,线上在线学习16学时)。

4.企业其他岗位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侧重消防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重点培训作业岗位事故防范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消防“四懂三会”(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安全和消防技能,典型事故案例(面授培训学时8学时)。

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具体培训内容详见《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标准》(附件4)。

(二)开展危险性较高企业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侧重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有限空间中毒窒息、易燃易爆危化品爆炸等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面授培训学时8学时,线上在线学习16学时)。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侧重安全业务能力培训:重点培训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知识;有限空间中毒窒息、易燃易爆危化品爆炸等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面授培训学时12学时,线上在线学习24学时)。

3.企业其他岗位从业人员侧重岗位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高处作业、有限空间、涉爆粉尘、危化品使用等危险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防范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易燃易爆危化品爆炸等典型事故案例(面授培训学时8学时)。

具体培训内容详见《危险性较高企业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标准》(附件5)。

(三)开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侧重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强化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火灾、危化品爆炸、建构物坍塌等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理念。(面授培训学时8学时,线上在线学习16学时)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侧重安全业务能力培训:重点强化培训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管控措施,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知识;火灾、危化品爆炸、建构物坍塌等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理念。(面授培训学时12学时,线上在线学习24学时)

3.企业其他岗位从业人员侧重岗位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培训相关重点和要求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社保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浙应急基础〔2020〕2号)执行。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具体培训内容详见《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标准》(附件6)。

四、培训方式

全镇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坚持企业自主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操实训相结合、线下培训与线上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实施分级分类培训。

(一)监管部门开展培训

由政府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培训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1、余姚市级:

(1)根据市相关部门统一安排督促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

(2)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分管负责人、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

(3)督促交通运输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

2、乡镇(街道):

生产加工型小作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

(二)监管部门牵头,机构培训

政府监管部门明确培训要求,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管。培训机构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培训。

1、乡镇(街道):

(1)生产加工型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

(2)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的没有培训能力的小微企业一般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

(三)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

监管部门负责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具备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开展。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

(四)企业自主开展培训

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有自主培训能力和20人以上的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五、职责分工

(一)乡镇(街道):制定本辖区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将培训指标细化和分解到企业;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相关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协助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通过“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填报辖区内企业员工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情况,并对“三场所两企业”和涉危等危险性较高的企业基本类型进行确认;督促企业及时上报人员培训信息,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二)村、社区:负责企业底数排摸、企业培训工作通知和线下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协助临山镇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重要岗位人员及其他岗位从业者线上培训的指导和督促,协助镇安监所做好不配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企业:落实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主体责任,有条件的企业以自主培训为主,没有培训能力的企业可以委托有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在依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员工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属地政府或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统筹安排好工作、时间,确保重点人员应培尽培;建立完善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内容、参训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存档备查;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填报“企业员工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情况报表(月度)”(附件6)。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统筹抓好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

(二)落实政策保障。切实加强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细化政策、资金支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要深化“三服务”活动,采取送安全培训到园区、到企业,加强指导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执法检查。把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逢查必考”,即进企业检查,必须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抽考。镇安监所对企业随机执法检查不少于100家。

(四)严格考核评估。临山镇将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纳入到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内容。根据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对所有线上和线下培训情况建立月度报告、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和全年考核机制,镇安委办对各村、社区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抽查。

七、培训统计

(一)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三场所两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线上培训,原则上采用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平台;上述人员线下培训由各地根据培训途径组织并督促落实,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线下培训人员信息由各地组织实施单位采取下载Excel表格批量导入或逐条手工录入(或学员扫码)方式导入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平台的培训数据报送系统,各地要加强督促落实,及时(最晚不超过每月底)将线下培训人员数据信息导入系统。各地可将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与取证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学习课时互认。(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平台:http://yjt.zj.gov.cn/col/col1229035426/index.html)

(二)“三场所两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高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和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其他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企业可自主选择培训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完成后填写“企业员工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情况报表(月度)”,报送属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企业员工培训情况进行确认并录入到“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于每月28日前,通过“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的【专题专栏】-【培训教育】-【培训报表】-【培训报表添加】,完成当月数据填报。

附件:  1、临山镇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2、临山镇工矿商贸企业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指标分解

            3、临山镇工矿商贸企业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各村和各相关企业考核指标分解

            4、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标准

            5、危险性较高企业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标准

            6、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标准

            7、企业员工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情况报表(月度)

附件1.doc附件2.docx附件3.docx附件4.docx附件5.docx附件6.docx附件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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