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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20-4246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20〕26号 生成日期: 2020-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余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020年余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2020年余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使命担当,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着力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疫情防控及经济稳增长、社会促稳定领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决策信息公开的要求,重点围绕当前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涉及“六稳”“六保”相关信息,开设信息公开专栏,持续加大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全面助推“五公开”促进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大惠企政策公开力度,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公开,结合“三服务”活动,向企业精准推送中小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突出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和外贸、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政策公开及解读,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引导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二)围绕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监督渠道等内容。大力公开参与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执行、结果等信息,重点公开审批服务、审批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监督、竣工备案等8类信息,助力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三)围绕三大攻坚战推进公开。围绕高质量实现精准脱贫目标,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口帮扶财政援助资金、对口扶贫地区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消费扶贫实施情况及成效等信息公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公开打好蓝天保卫战、治水提升、治土清废、生态环境督察整改信息,做好工业园区废气治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河道生态提升治理、“无废城市”建设、“大地增绿”行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等信息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财税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金融运行监测、地方政府债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推进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信息。

(四)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推进公开。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及时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实施情况。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持续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信息公开,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探索采用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

(五)围绕民生热点透明推进公开。完善就业、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监管、生态环境、公益事业、征地拆迁及水、电、气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信息,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政策。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依法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慈善行动、公益服务等信息。

(六)围绕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指南应载明全部办事条件和规范格式文本,做到通俗易懂。推动办事指南场景化编制和公开。立足政府门户网站、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实现互联互通,创建“一件事”全过程公开模式,实现“一件事”一站公开、一网通办。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着力提升解读回应公众参与质效

(一)深化决策公开。落实《余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持续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应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开公众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继续推进会议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等事项时,年内至少1次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会议,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深化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机制,切实提高解读质量。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采取发表政策解读文章、在线访谈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年内一般不少于2次。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以发展实体经济、扩大内外需求、提升城市能级品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为重点,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公开的政策解读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误解误读,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积极开展数据事例、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提高解读效果。

(三)深化回应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联动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充分发挥“12345”政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在线咨询、在线投诉、政府网站意见箱、电视问政等渠道作用,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处理、回应能力。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提高公众满意度。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快速反应,及时公布真相,正面引导舆论,避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继续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不断吸纳民意和接受监督中更好推动政府工作。

三、着力发挥公开载体传播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2020年6月底前完成省、市、区县(市)三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事项规范,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优化页面布局,增强检索、下载功能。加强专栏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制度,按规定时限公开法定公开内容,杜绝内容不准确、格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现象。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进一步明确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建立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等部门协作机制,研究出台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主办单位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努力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力争到2021年底,建成以余姚发布政务新媒体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加强查阅场所建设管理。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更新相应的设施、设备。重点开辟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四、着力强化基础性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夯实加强公开机构和队伍。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标准化建设、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学习《条例》、贯彻《条例》专项活动,将新《条例》宣传培训纳入普法学习计划,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新《条例》能力全员培训。同时,采取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扩大社会宣传,使基层企业群众、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熟悉《条例》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依法公开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考核评估。改进年度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注重日常工作内容与年度工作要点落实相结合,增加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合理化。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改进第三方评估办法,完善政务公开指数测评和社会评议,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及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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