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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450/2020-397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件编号: 河政〔2020〕41号 生成日期: 2020-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河姆渡镇
关于印发《河姆渡镇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智慧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办(所、中心)、各企业:

根据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智慧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制定了《河姆渡镇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智慧用电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姆渡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河姆渡镇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及智慧用电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在全镇集中开展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智慧用电建设推广。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工业企业电气使用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提升,工业企业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用电”建设和“智慧消防”建设,最终达到风险隐患动态监测,以“智能技防”的手段使全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严把电器产品质量关口

1.严把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关。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严把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严查建设施工违法行为

3.严查违规设计行为。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严查违法施工行为。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强化使用单位隐患治理

6.强化工业企业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查工业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工业企业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工业企业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工业企业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时复审、所操作的项目类别是否与操作证所注明的类别一致。

(四)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

8.积极推广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提高防范水平。将“智慧用电”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对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24小时在线监测、异常情况提醒、掌上巡检电工、定期形成检测报告、远程服务等功能。在工业企业中推广建设“智慧用电”,特别是在“三场所两企业”等重点监管企业率先全面落实,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升企业火灾防范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9.建设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打造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升级版”,综合利用RFID(视频识别)、无线传感、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依托有限、无线、移动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整合已有的各数据中心,扩大监控系统的联网用户数量,完善系统报警联动,设施巡检、消防监控等功能。在传统监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故障报警信号基础上,利用图像模式识别技术对火光及燃烧烟雾进行图像分析报警;监测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系统水压、高位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水位、消防供水管道阀门启闭状态、防火门开关状态,利用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接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或装置,实时监测漏电电流、线缆温度等情况;利用手机APP系统,动态监控、立体呈现联网单位消防安全状态,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治理步骤

从2020年6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底前)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智慧消防”技术。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

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工业企业等单位,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

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要求在工业企业中推广建设“智慧用电”,特别是在“三场所两企业”等重点监管企业率先落实建设。

四、责任分工

在镇政府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责任办所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安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办(所、中心)按职责抓落实。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安监所承担,工业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安监所、镇消防工作站、镇发展服务办、镇村镇建设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丈亭分所、市丈亭供电所河姆渡服务站等相关办所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1.镇安监所依法负责工业企业电气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工业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工业企业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工业企业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工业企业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市场监督管理局丈亭分所和镇发展服务办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3.镇城建办和镇供电所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4.镇消防工作站落实“智慧消防”“智慧用电”推广和建设,综合利用RFID(视频识别)、无线传感、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依托有限、无线、移动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整合已有的各数据中心,扩大监控系统的联网用户数量,建设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各办(所、中心)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道、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案件。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各办(所、中心)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要求工业企业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路线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器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器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附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一: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产品质量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产品合法性

1.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或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是c否c



2.是否获得型式检验报告

是c 否c 



3.证书或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c 否c



4.证书或报告是否涵盖生产所有需要的类型

是c 否c



5.企业实际生产地址是否与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载明的地址一致

是c 否c



二、产品标志

6.出厂产品、包装上或随机文件中是否有相应的QS或CCC标志

是c 否c 



7.出厂产品上是否有铭牌或标志(证书编号),铭牌或标志(证书编号)信息是否与获得的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信息一致

是c 否c 



三、生产条件

8.企业是否有适应生产的生产场所和存储成品的区域

是c否c



9.企业是否配备了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检验仪器设备是否维护完好,运行正常,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是c否c 



10.企业是否配备了相应的生产、检验等人力资源,是否规定了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是c否c 



四、原辅材料质量控制

11.企业是否对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了规定,并进行检验或验证

是c否c 



12.企业是否保存供货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以及进货检验记录,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是c否c



五、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3.企业是否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关键工序明确设置质量控制点

是c 否c 



14.企业是否制定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并依据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实施质量控制

是c 否c 



15.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是c 否c 



六、产品检验及流向登记

16.产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并出具合格证,检验记录是否真实有效

是c 否c 



17.企业是否保存流向登记和销售记录,该登记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是c 否c 



七、产品售后质量跟踪

18.企业是否对用户提出的意见或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反馈

是c 否c 



备注:CCC是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1.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电阻值应符合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2.线缆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抽检并合格




3.实行生产许可证或CCC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CCC标志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4.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重点检查槽盒、配电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线导管进场应按规定抽查并合格




二、施工过程

6.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导线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多股线线头连接应牢固可靠,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7.电缆出入配电柜应采取保护措施




8.电缆出入梯架、托盘、槽盒应固定牢靠




9.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不应直接敷设在顶棚内、保温层内或可燃装饰面内,配线回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要求




二、施工过程

10.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应有防火封堵措施




11.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2.功率在100W及以上非敞开式灯具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




13.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安装应牢固,绝缘导线不应裸露在装饰层内




14.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15.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




16.固定安装的中央空调、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实际功率应与设计相符




三、施工管理

17.施工单位安装电工、焊工、电力系统调试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做好记录




18.监理单位应有建筑电气工程专项监理方案,重点节点监理过程应有监理工作记录,并与工程进度相符合




备注:CCC是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一: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产品质量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产品合法性

1.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或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是c否c



2.是否获得型式检验报告

是c 否c 



3.证书或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c 否c



4.证书或报告是否涵盖生产所有需要的类型

是c 否c



5.企业实际生产地址是否与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载明的地址一致

是c 否c



二、产品标志

6.出厂产品、包装上或随机文件中是否有相应的QS或CCC标志

是c 否c 



7.出厂产品上是否有铭牌或标志(证书编号),铭牌或标志(证书编号)信息是否与获得的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信息一致

是c 否c 



三、生产条件

8.企业是否有适应生产的生产场所和存储成品的区域

是c否c



9.企业是否配备了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检验仪器设备是否维护完好,运行正常,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是c否c 



10.企业是否配备了相应的生产、检验等人力资源,是否规定了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是c否c 



四、原辅材料质量控制

11.企业是否对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了规定,并进行检验或验证

是c否c 



12.企业是否保存供货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以及进货检验记录,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是c否c



五、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3.企业是否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关键工序明确设置质量控制点

是c 否c 



14.企业是否制定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并依据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实施质量控制

是c 否c 



15.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是c 否c 



六、产品检验及流向登记

16.产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并出具合格证,检验记录是否真实有效

是c 否c 



17.企业是否保存流向登记和销售记录,该登记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是c 否c 



七、产品售后质量跟踪

18.企业是否对用户提出的意见或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反馈

是c 否c 



备注:CCC是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1.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电阻值应符合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2.线缆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抽检并合格




3.实行生产许可证或CCC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CCC标志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4.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重点检查槽盒、配电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线导管进场应按规定抽查并合格




二、施工过程

6.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导线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多股线线头连接应牢固可靠,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7.电缆出入配电柜应采取保护措施




8.电缆出入梯架、托盘、槽盒应固定牢靠




9.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不应直接敷设在顶棚内、保温层内或可燃装饰面内,配线回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要求




二、施工过程

10.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应有防火封堵措施




11.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2.功率在100W及以上非敞开式灯具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




13.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安装应牢固,绝缘导线不应裸露在装饰层内




14.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15.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




16.固定安装的中央空调、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实际功率应与设计相符




三、施工管理

17.施工单位安装电工、焊工、电力系统调试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做好记录




18.监理单位应有建筑电气工程专项监理方案,重点节点监理过程应有监理工作记录,并与工程进度相符合




备注:CCC是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三:工业企业生产场所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产品,并与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2.生产场所的电气线路、配电柜(箱)、生产设备的电气箱应保持完整、干净和状态良好




3.配电柜(箱)的选型、设置、安装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4.配电柜(箱)内电源开关、断路器等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防护措施并保持完好,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出线端接线数量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要求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腐蚀、老化现象




6.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7.电气线路不能与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8.电气线路不能穿越通风管道,并避开高温潮湿部位。穿越楼板、墙体时应进行防火封堵




9.灯具的选型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




10.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11.电炉、电动机等用电设备应与周围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2.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接地电阻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




13.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




二、电气安全管理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5.企业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6.企业应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备注:CCC是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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