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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余姚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 05- 27 11: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宁波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目标,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撬动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建设,特提出2020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重点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十大行动和多业务协同数字化应用,政务服务办件线上受理率达到80%以上,“浙里办”APP余姚站点日活跃用户数达到1.7万,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谋划建设1个特色应用示范项目,2个数字化治理典型场景应用,推出1项以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优质创新成果。

二、基本任务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政”行动)

升级打造全市政务服务平台2.0平台,全面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推出一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秒办”。

迭代升级“浙里办”服务内容,整合全市自建政务服务移动端(APP)、公众号,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深化“一件事”改革系统集成,高质量实现41件“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

(二)推进掌上办公(“数办”行动)

基于“浙政钉2.0平台”实现移动办公,推动各部门依托“浙政钉”加快开发办公、监管、决策类微应用,全面整合办公业务移动端。建设完善掌上协同办公平台(二期),进行集中部署与应用。深化“浙里督”全省一体化智慧督查平台应用,完善“浙里督”公众门户,积极拓展“掌上督查”。

(三)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数跑”行动)

推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应用,推动机关内部90%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接入系统,上线事项的办件原则上实现100%网办。聚焦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资产、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实现机关内部“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

(四)推进“互联网+监管”(“数监”行动)

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加强监管效能分析,实现对监管的监管。2020年底前,“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占比达到5%,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探索智能监管应用,在教育、医疗、交通、生态环保、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推行非接触式智能化应用。

(五)推进数字化应用(“数用”行动)

推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政府运行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公共数据的场景化应用,加强“五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等)多业务协同应用,做好省统一部署项目落地贯通,争取1个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建设1个核心基础支撑平台,实施1个特色应用示范项目,2个数字化治理场景应用。

(六)推进数据共享(“数享”行动)

完善全市公共数据目录,实现数据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动态化,全市公共数据目录项达6000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政务办事、城市公共服务等数据归集共享,加强数据治理,实施数据分级分类标签化管理。推进“数据高铁”建设,优化数据归集模式,减少数据交换环节,实现数据实时采集、跨网传输、流式加工,2020年6月底前开通交通、科技、城市管理等部门“数据高铁”专线。

(七)推进数据开放(“数放”行动)

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完善数据开放目录,厘清数据开放需求清单,开放数据项600项以上。通过开展信息系统普查,加快推进数据目录完善和数据归集,优先开放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五大领域数据,组织协调参加数据开放创新大赛等形式推动公共数据社会化应用,推出1项以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案例。

(八)推进政务网络建设(“数网”行动)

优化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加快电子政务外网第六版互联网协议(IPv6)实施。加快视联网在智慧督查、社会治理、应急指挥、“雪亮工程”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保障基础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九)推进大数据分中心建设(“数云”行动)

推进大数据分中心建设,加强数据中心硬件支撑能力建设和软件开发,形成比较完备的全市软硬件共享资源体系。加快市级部门信息系统、业务系统集约化部署。完善公共数据库、专业主题数据库,推进数据仓建设,提升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功能。推进建立区块链案例应用。

(十)融入城市数字智慧大脑(“数脑”行动)

依托宁波大数据中心及三中台支撑,充分发挥数据资源共享优势,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提升和拓展健康、应急、环境、交通、城管、经济、旅游等领域智慧应用,融入宁波城市数字智慧大脑。

三、重点应用

(一)加快推进经济治理领域数字化重点应用

1.深化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加强公共信用在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事务中的应用,拓展在社会治理和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推动行业部门探索行业信用指标体系和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形成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

2.推进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依托余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完善各部门涉企服务事项和系统,推进企业诉求和政策兑现协同办理,建立数据对接融合机制,完善服务功能和内容。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依申请办理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加大电子发票推行力度,2020年底前增值税电子发票比例超过60%,网上、掌上办税比例超过90%。

3.推广应用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加强工农业生产、服务业发展、进出口贸易、项目投资等重要经济运行反映指标的维护,强化各项数据整合分析,切实深化平台应用。

4.加快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应用。依托省平台,强化业务协同,统筹相关部门空间治理业务,推进重大政策、重大谋划、重大项目全链条协同,推进标准地名地址“一址通”建设,实现地名地址数据跨部门管理和共享。

5.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事项办理环节和材料,推动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实现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小型项目快速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

6.推进开放型经济数字化治理平台应用。依托省平台,实现“订单+清单”监测预警,加强新型贸易公共服务,协同构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跟踪监测服务体系、境外投资流向及产业转型风险防范体系。

7.深化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平台应用。依托省平台,运用预警模型,完善风险处置机制,叠加重点企业运行监测、风险防范化解、“亩均论英雄”等功能,绘制重点产业链图谱,监测产业链主要企业运行态势。

8.加快土地储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实现土地储备统筹管理和智能辅助决策,建立土地储备主题数据库,开发土地储备应用支撑、业务统筹、决策分析、土地推介和移动应用等专题应用。

9.加快类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监管(二期)系统应用。完善风险排查模式,形成业态监管能力,实现风险实时监测预警、非现场可视化监管和动态分析,加强多业态检测和穿透式检测。

10.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应用。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融合,实现跨境贸易全链条、全流程网上办。扩充平台功能,完善“单一窗口”门户及认证标准化。

(二)加快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数字化重点应用

1.积极开展未来社区示范建设。开展未来社区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协同发展试点,以数字技术提升城市资源的科学调配和精细化、网格化管理能力。

2.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依托省平台,实现乡村自然资源、涉农生态环境、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等信息化管理,实现数字化管理。

3.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应用。依托市县一体平台架构,推进“多通融合”模式。推动“基层治理四平台”向村(社区)延伸,强化平台在乡村治理领域的应用支撑。

4.协同推进应急综合平台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实现数据分析和一张图综合展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推进安全生产感知网络建设。

5.深化法院智能化项目应用。深化移动微法院应用,打造法院办案办公统一平台。

6.推进智慧检察监督系统建设应用。利用大数据支撑,深化检察监督管理,提升智能化办案水平。

7.推进智慧安防建设应用。推动各地建成符合区域实际的智慧安防信息应用系统或功能模块,全市“智安小区”“智安单位”数量在2019年基础上翻一番。

8.推进“雪亮工程”智能应用。深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共享平台建设,与国家、省、市级平台保持互联互通,80%以上资源共享至省级平台。深化基础治理、智慧城市、民生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应用。

9.加快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加强建筑垃圾相关监测数据采集,共享智慧城管及住建、交通等其他行业管理数据,实施预警监控,建立“源头管控、全程监管、部门协同”的城市建筑垃圾监管体系。

(三)加快推进民生治理领域数字化重点应用

1.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依托上级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实时归集门诊、住院、药房数据,建立看病登记、核验、随访全周期管理体系,形成居民电子健康实时档案,实现全民健康疾控监测管理。

2.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电子证明共享核查系统应用,实现电子证明线上可应用、可验证,支撑各部门互认共享,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范围。

3.推动健康保险交易示范性平台应用。整合医疗、保险、健康等大数据,深化健康保险理赔服务和健康管理功能,实现医院、保险公司服务全覆盖。

4.加快推进公证服务平台应用。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模式,依托“公证E通”服务平台,优化公证程序,拓展在线公证业务,探索掌上办,实现80%以上业务线上办理。

5.推进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应用。做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工作,扩大量化积分应用范围,推进宁波市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应用。

6.深化校园智能安全防范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访客登记查验信息管理系统、校园出入口智能抓拍报警系统、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联网、校园主要出入口人车通行控制系统”等四大系统建设,整合区域各校园视频资源,建设全大市校园防控云平台和平安校园管理平台。

7.加快公共文化领域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基于“浙里办”“浙政钉”,整合全市重点景区、文博场馆、“百县千碗”等资源,建立集资讯、消费、服务等于一体的服务场景,实现多渠道服务触达。

8.推进全民健身地图2.0版应用。依托省平台,构建集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查找、导航、预订、支付、报修于一体的全民健身地图。整合公共体育设施及具备条件的商业健身资源,符合条件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接入预约支付功能。

9.加快文旅体数字化项目建设。通过文广旅游体育基础资源数据的汇聚,形成全市一体化文广旅体数据仓,建成横向部门业务协同与联动,纵向与省市互联互通。

10.加快市民云APP建设。整合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化民生服务等城市各方服务资源,实现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化民生服务“一站式”服务。

11.加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完善政府、社会力量和志愿者等相结合养老模式,实现我市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12.建设数字余姚展示中心。建设数字余姚展示中心,呈现数字余姚建设成果与未来规划,打造城市精细治理、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服务普适的运行案例。

(四)加快推进生态治理领域数字化重点应用

1.加快市智慧水利(一期)工程建设。融入水利物联网、数据中心、应用支撑平台和综合应用平台,实现信息感知、业务协同,提升智慧分析能力,促进水利网格化、精细化管理。

2.推进生态环境综合监管与协同平台应用。对接省平台,汇聚共享全市生态环境数据,推进各类生态环境分析应用。

四、制度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围绕重点任务建立工作专班,责任到人,按月细化牵头任务。

(二)加强规划研究

加强对数字化转型研究,健全标准规范,探索数字化转型管理模式。

(三)加强统筹管理

强化对信息化项目的统筹和管理,建立项目库,严格项目计划、入库和审批管理,完善项目评价体系。

(四)加强督促落实

将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工作“晾晒”和考评力度。

(五)加强人才保障

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推动专家咨询工作制度化。推动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参与合作共建,推动数据开放、新技术创新应用。

(六)加强信息监管

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监管和评价体系,推动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数据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机制,防范数据泄露、滥用、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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