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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0-0010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教〔2020〕41号 生成日期: 2020-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余姚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普职高、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

根据《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教〔2020〕3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0年余姚中学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2020年余姚市高中段事业计划,余姚中学计划招生12班共480人。

二、招生范围

被余姚中学录取的新生必须是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并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读满三年初中,且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生。

三、实施办法

(一)自主招生:招生名额不多于招生总数的20%,由余姚中学自主录取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确定人选。

(二)定向招生:招生名额为招生总数的55%。

1.定向招生范围

定向生对象必须符合余姚中学报考条件,必须在我市初中三年中无转校、无在非电子学籍所在初中就读经历,且学生应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达到3B及以上。

2.定向生指标分配

(1)定向生分配名额的确定。余姚中学定向分配名额的75%以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剩余25%名额根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年度发展性评价和规范办学等情况统筹分配。对前一学年以来有分快、慢班或有招生违规行为的初中,一经核实,削减该校按学生人数分配的名额,被削减的名额划入统筹分配名额。

(2)定向生统筹分配名额的确定。余姚中学定向生统筹分配名额按下列条件系数确定。名额分配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说明:

Ni指第i初中当年分配名额数;

N指全市分配名额总数;

Vi指第i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

Mi指第i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等级折合分;

Ui指第i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率;

Ai指第i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数;

Bi指第i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人数;

Wi指第i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优秀率;

Ei指第i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平均成绩;

Fi指第i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全市后20%的人数比例;

C 为修正值 0 ≤ C < 1,使全市分配名额四舍五入后的总和为N。

决定一所初中分配名额的计算方法分五方面:

第一、决定于该校应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人数、考核等级折合分,权重为20%。

第二、决定于该校应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数和合格率,权重为30%。

第三、决定于该校应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人数和优秀率,权重为30%。

第四、决定于该校应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权重为10%。

第五、决定于该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学业考试成绩为全市后20%的人数比例,权重为10%。

3.定向生录取

(1)录取原则

定向生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参加测试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各初中一校一线。

(2)录取办法

余姚中学招收定向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在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结束后按以下办法择优招收,额满为止。

具体办法如下:

——按余姚中学招生总数的2倍人数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基准线”。

——各初中学校在“基准线”以上按定向生分配名额数择优招收,额满为止。

——若初中学校无上“基准线”的考生,则可下降10分,录取不超过1人。

——总分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和综合素质结果相同则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以下简称“同分录取原则”)。

——余下名额采用分配与统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录取,即民办学校的空余名额,在民办学校达到“基准线”而未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录取直至额满;公办学校的空余名额,在公办学校达到“基准线”而未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若上述录取办法结束后仍有空余名额,按“定转统”处理,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同分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统一招生:招生名额为剩余名额。

自主招生后,剩余名额在全市符合余姚中学相关条件的学生中,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同分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四)录取顺序

余姚中学录取的顺序为:1.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计入统一招生计划。2.统一招生。3.定向招生。4.“定转统”招生。

四、几点要求

(一)余姚中学招生工作是我市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高中段招生考试与招生工作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这项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各初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各校要依照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减少相关初中下一年度定向生名额。



余姚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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