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4998301/2020-0010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文广旅体(2020)28号 | 生成日期: | 2020-05-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推进百姓健身房建设工作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百姓健身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20〕60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着力破解民生领域“五难五多”问题总体方案(2020)的通知》(余政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姓健身房建设,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设目标 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余姚建设,切实破解“小区周边体育场地少,群众健身需求多”的问题。2020年全市建成21家百姓健身房,其中城市百姓健身房6家,农村百姓健身房15家,统一采用“百姓健身房”品牌和标识,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低免、便捷、优质的室内健身服务,助力打造10-15分钟健身圈。 二、具体内容 ( 一)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百姓健身房选址优先选择位于一楼临街、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区域,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150 平方米;农村百姓健身房可布局在文化礼堂、村委会等村民活动较为集中的场所,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80 平方米。百姓健身房场地以紧凑型为主,场地一般以矩形为宜,内部功能区域布局明确,分区合理,可设置有氧区、力量区、操舞房、棋类区或乒乓球室等。 (二)明确建设进程。百姓健身房实行逐级申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把有建设意向的村(社区)于4月10日之前向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体育管理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须出具提供场地并负责装修的承诺书;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将结果上报上级体育主管部门;5 月30 日前省体育局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建设名单。各乡镇(街道)按公布名单于11月底前完成百姓健身房的设施建设任务,12 月底前经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开放。 (三)合理配置器材。遵循安全耐用原则,根据实际需求配置相应健身器材,可优先配置跑步机、划船器、力量训练器、乒乓球桌、棋类器材等受众范围广的健身活动器材。城市百姓健身房健身器材一般按照有氧器械不少于12 台、力量器械不少于4 件、辅助器材不少于2 件等的标准配备;农村百姓健身房健身器材一般按照有氧器械和力量器械合计不少于4 件、辅助器材不少于2 件、棋桌棋盘棋子棋钟不少于4 套或乒乓球桌(含2 付乒乓球拍及乒乓球等)不少于1 张等的标准配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百姓健身房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补足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短板,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实施,确保建设布局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建设保障。百姓健身房建设经费以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主,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百姓健身房建设经费给予一次性补助。建设单位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百姓健身房建设运营,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的志愿者团队参与百姓健身房的科学健身指导和服务,百姓健身房可以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可实行公益低免收费,所收经费全部用于日常管理运营。 (三)健全管理机制。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百姓健身房的建设和运营状况进行监管,制订出口全市《百姓健身房管理办法》,指导村(社区)制订《百姓健身房管理制度》,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村(社区)负责建设、运营及日常管理。二是落实最低开放时长,每天开放时间须不少于6小时,且晚上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三是落实保险“托底”,各乡镇(街道)必须与村(社区)签订安全开放承诺书,建设运行管理单位必须购买公共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 (四)强化监督考核。百姓健身房建设运营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健康余姚建设考核内容。对制度健全、运营良好、利用率高的百姓健身房予以表扬奖励,对建设不标准、开放不规范的百姓健身房督促整改提升,经核实认定不具备建设和开放条件的予以撤换,确保建设成果惠及百姓。 附件: 1.浙江省百姓健身房建设指导标准(试行) 2.2020年余姚市百姓健身房建设任务分配表 3.2020年余姚市百姓健身房建设申报表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5月2日 附件1: 浙江省百姓健身房建设指导标准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百姓健身房建设工作,补足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短板,为全省各地建设好、管理好百姓健身房提供参考依据,制订本标准。各地可结合本标准,根据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工作。 一、场地指导标准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自有或租期不少于5 年的场地用于建设百姓健身房,并承担百姓健身房的装修、物业管理及运营经费。 (二)城市百姓健身房按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km,或服务常住人口不少于2000 人的标准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百姓健身房的选址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或服务常住人口不少于1500人的标准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三)城市百姓健身房宜位于一楼临街、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区域,附近应有公共卫生间;农村百姓健身房一般建在农村文化礼堂、村委会、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百姓健身房须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健身群众出入,与其他设施合建时,应单独设置出入口。 (四)城市百姓健身房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150 平方米,农村百姓健身房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场地一般以矩形为宜。 (五)百姓健身房内部功能区域布局明确,分区合理,设健身器材区(分为有氧区、力量区)、操舞房、棋类区或乒乓球室等。 (六)百姓健身房需采取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并具备防水、防潮、防尘等功能。 二、装修指导标准 (一)地面装修:平整、易清洗,建议选用柔软、防滑、安全、环保型材料。如:PVC 地板、塑胶地面等。 (二)墙面装修:整洁、易清洗,可选用色彩视觉舒适的水性乳胶漆。 (三)吊顶装修:简洁大方,建议原建筑楼板面喷涂深色乳胶漆为主,如建筑管道密集,视觉观感觉差的,建议采用格栅吊顶处理。 (四)电源布置: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结合百姓健身房器材场区摆放合理排布管线、插座,采用的电线、插座、开关、断路器等必须有合格证、质检报告、厂家承诺书。 (五)智能布置: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按照各功能区和器材摆放情况,合理布置电视和音响系统、门禁系统及无线网络,同时布置一套不少于2 个监控摄像头的监控系统。 (六)门禁布置:建议使用横向移动玻璃门,配不间断蓄电设备。 (七)其它:入口处规划好百姓健身房形象墙位置,门头留有电源用于百姓健身房统一标识灯箱。 三、器材配置指导标准 城市百姓健身房一般按照有氧器械不少于12 台、力量器械不少于4 件、辅助器材不少于2 件等的标准配备;农村百姓健身房一般按照有氧器械和力量器械合计不少于4 件、辅助器材不少于2件、棋桌棋盘棋子棋钟不少于4 套或乒乓球桌(含2 付乒乓球拍及乒乓球等)不少于1 张等的标准配备。健身器材可由市、县(市、区)统一采购,搭配可参照下表:
四、管理运营指导标准 (一)全省采用“百姓健身房”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百姓健身房运营方式可采用社区委员会(村委会)自主运营、公建民营和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 (二)百姓健身房运营单位需签订开放承诺书,并与所在乡镇(街道)、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 (三)百姓健身房开放时间内须有至少1 名管理人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岗管理,做好开放服务工作的同时,定期做好各类业务数据统计并建立台账档案。 (四)百姓健身房全年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6 小时(晚上不少于2 个小时),因特殊情况不开放的应提前1 天公示。 (五)百姓健身房运营单位可适当收费,用于人工、水电、保洁等日常运营维护费用,收费标准一般不高于500 元/年、100 元/月、10 元/次。 (六)各级体育主管部门采用定额补助或基于服务人次计算的补助方式,对百姓健身房运营给予经费补助。 (七)《百姓健身房管理办法》、器材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等应当在百姓健身房醒目位置公示。 五、安全保障指导标准 (一)以下人员不宜进入百姓健身房健身锻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饮酒、服药后或因病治疗期间;穿着高跟鞋或钉鞋,佩戴尖锐饰品;其他不宜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员; (二)所有进入百姓健身房锻炼的人员均须签订《免责声明》,着装文明、适宜锻炼; (三)乡镇(街道)、社区委员会(村委会)须为百姓健身房开放做好其他各项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四)百姓健身房运营单位须承担运营管理、购买保险(公共责任险)、组织保障和意外伤害处理责任。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2 2020 年余姚市百姓健身房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3 2020 年余姚市百姓健身房建设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注:各乡镇(街道)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提供场地并负责装修的承诺书一并递交余姚市体育管理服务中心群体科。联系人:顾瑛,联系电话:6270946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