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公告公示
关于家居装修类商品选购的消费警示(置顶)
发布日期: 2020-04-29 14:06 浏览次数: 字体:[ ]

随着疫情好转,各行各业全面复工复产,家装行业也全面开工,广大消费者购买或定制家居商品也开始提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连续接到消费者关于家居购买和家装商品的多起投诉,其中某商店在去年定制的商品到现在还迟迟提供不了,也未退款给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监管人员多次现场查看,发现商店关门,联系电话无人接听。因家居装修类商品价格都比较高,会给消费者造成较大损失,为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购或定制家居类商品,首先要选择信誉度比较高、经营比较稳定的商家;

二、对履行时间较长的合同,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和宣传,要签订规范合同,具体载明商品的材质、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违约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支付订金不宜过高,建议不超过货款的20%,最好不要一次性付清货款;

四、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与商家联系,了解商家和商品情况,如发现商家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