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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安全转运和健康检测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内外疫情新情况,为突出重点做好精准防控,加固防控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安全转运和健康检测工作。余姚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安全转运和健康检测工作的通知》(余联防办发〔2020〕8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12月以来,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截止到五月份,疫情已经得到有效的防控,但疫情危机并未结束,国内外仍有疫情病情的发现。基于此我市出台了本《通知》,从而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制定依据

1.省疫情防控办〔2020〕88号

2.甬防办〔2020〕80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含了三方面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检测要求。对来自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和揭阳市(以下简称一省六市)等重点地区的人员,均要进行核酸检测,其中,对来自湖北省武汉市的所有人员以及来自湖北省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增做血清学检测。对我市既往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前未进行过核酸(血清学)检测的,2周内完成核酸和血清学两项检测工作。对所有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以及我市各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

二是进一步明确受控转运。在宁波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通道排查到的一省六市来姚人员以及在我市市铁北站、老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速道口、宾馆等排查到的一省六市来姚人员,应首先要求其提供到达之日起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由交通局和公安局专车“点对点”转送至相应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正常流动。在检测结果出来前,综合服务点应做好食宿等服务保障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小周期滚动排查工作,对于自行排查到14天内来自一省六市且未开展过核酸检测的人员,应要求其前往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可由属地乡镇街道专车送,也可由其自驾或步行,但不允许其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采样后应严格遵守居家健康观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正常流动。

对来自湖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的宁职院阳明学院、浙大机器人研究院的高校学生和教职员工,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的,由高校专车送相应的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正常流动。在检测结果出来前,综合服务点应做好食宿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要按照中央、省、宁波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市人民医院应于2020年4月28日前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应于2020年6月20日前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张一  职务: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联系方式:0574-62670762

解读时间:2020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yy.gov.cn/art/2020/4/28/art_1229133016_56862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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