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6X/2020-0031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教〔2020〕20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教育局 |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 |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 为保障中小学(幼儿园)顺利返校复学返岗,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宣教内容,拓展宣教阵地,扎实开展宣教活动,充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的宣教机制 各校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平稳复学。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校(园)长(书记)为组长,分管校(园)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班主任等为组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舆情关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以及信息引导发布工作。加强家校(园)沟通合作工作机制,完善班级家委会参与班级民主管理机制,形成班主任、导师、家长全员育人工作机制。通过各种渠道让家长了解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教学有关要求,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状况,齐心协力做好特殊时期的育人工作。 二、营造浓厚的防控氛围 各校要积极营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食堂、宿舍、卫生间、图书馆、运动场馆、活动室、隔离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改善行动,营造造浓厚的校园防控氛围。布置科学防护的提示语、宣传画,在重点防控场所要悬挂标识牌,规范标识口罩、体温测量仪、消毒液(免手洗消毒液)、清洁洗涤用品、紫外线灯等防疫物资的领取处,在食堂、图书馆、运动场馆等易聚集场所张贴文明排队、保持距离的提示牌,分别在相关显要位置布置文明就餐、文明如厕、饭前便后勤洗手等提示语,以及如何洗手、如何防控传染的宣传画,重点场所要悬挂消毒登记记录卡。 春季开学时,校门口设置好师生员工复学返岗指引说明问询处,布置检查指引标识。通过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等刊播疫情信息、科学防护知识、学校防控举措等内容。在学校宣传窗内布置疫情信息、科学防控专栏,公布防控相关的工作制度和重要通知,定期发布疫情消息、科学防护知识和抗疫先进事迹。开学一周内在教室出刊一期“科学防治传染病”相关主题的黑板报。 三、打造坚实的网络阵地 各校(园)要落实好专人负责疫情防控的网络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引导和教育作用,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班级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宣传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引导做好科学防控工作,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等,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重大舆情及时上报教育局,统一规范信息发布和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网上家长学校,科学有效地指导家长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避免沉溺网络游戏、远离有害信息,防止网络伤害。 四、开展丰富的宣教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的各类感人事迹、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等鲜活教育素材,加强爱党爱国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大力宣传我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大力宣传我市各个领域特别是教育系统战“疫”团队和个人先进事迹。在疫情全面解除之前,以线上宣教为主,通过“读”“写”“拍”“画”“创”等形式,引导师生掌握新冠肺炎防护知识、正确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感受祖国的奋进与强大,增强防控工作信心。在疫情全面解除之后,线上线下结合、以线下活动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好疫情防护主题的开学第一课,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通过“听”“说”“演”“唱”“辩”等形式,充分开展内涵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并进一步结合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载体,形成常态化、一体化的宣教体系。 各教辅室做好指导督促工作,要求各校(园)尽快建立健全宣教机制,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控氛围,制定好开学后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初高中学校要在3月30日前完成,小学(幼儿园)在4月2日前完成。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师生返校防疫工作检查验收时一并检查。 余姚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