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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3480/2020-00227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余区发〔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经济开发区
关于印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人员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人员管控方案》已经管委会(管理中心)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余姚人才创业园管理中心

2020年2月6日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人员管控方案


余姚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位于机器人智谷小镇一期标准厂房职工宿舍,第一批9间,第二批13间,第三批视情启动。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规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强化人员管控,现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朱刚任组长,副主任金黎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黎君兼任办公室主任,邹立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徐岳、张建华(亚太物业公司,15990275199)、张波(市人民医院,13777178162)、冯琪(三七市镇卫生院,13777162146),任杰(三七市派出所,13777290168),邱焕高(凤山派出所,13586766230)为成员,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医疗服务、后勤保障、值班值守等工作。

二、明确集中医学观察对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凡是新发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省下发要求核查管控并确认的重点人员、从湖北(广州、温州、台州)等重点地区来姚人员、聚集性疫情中有流行病学关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集中硬隔离。

三、安全运送观察对象。车辆由潘建松统一调度(手机:15158311438)。观察对象由专职司机陈波(手机:13567825998)驾驶专车(浙BC0011)运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车一人运送;其他人员一车可运送多人,相关排查工作小组成员负责专程护送。运送对象须佩戴外科口罩,司机和护送人须佩戴外科口罩、防护镜,穿着防护服。运送完毕,司机对专车按规范进行消毒。

四、履行告知义务。以告知书(附件1)形式告知观察对象实施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在住所张贴温馨提示(附件2),告知注意事项。

五、严格人员管控。在观察对象房门贴封条,与管理人员实行“微信地址共享”,未经管理人员同意,观察对象在房间内不得外出。分别在机器人智谷小镇一期标准厂房和职工宿舍入口设置卡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对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至少2人,并视情吸收党员志愿者参与。

六、实施症状观测。医学观察期间,首次由工作人员测体温并询问健康状况,此后由医学观察对象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附件3),并将健康状况报告管理人员(附件4)。医学观察对象出现发热(≥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或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应立即向医护人员(张波:13777178162)报告,用救护车转运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七、强化后勤保障。一期标准厂房食堂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饮食供应,由专人送至医学观察对象房间门口,实行不接触送餐。加强医学观察对象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并记录在案(附件5)。医学观察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至少采用2只垃圾袋袋装后扎紧,由亚太物业公司消毒后专人专车定点运送至三七市镇垃圾中转站(武绍银:15988663357)。

八、及时解除观察。《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附件6)向三七市镇卫生院领取。医学观察期满,医学观察对象如未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本人作出承诺(附件7),管理人员签名,经医护人员评估后向观察对象出具《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并解除医学观察。

九、规范消毒处理。由亚太物业公司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环境和相应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洁,做好日常消毒。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病并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的,该医学观察对象所在单间和接触的环境和物体,由三七市镇卫生院参照疫点进行规范的消毒处理。



附件:1.告知书

2.温馨提示

3.体温监测表

4.集中医学观察登记表

5.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供给表

6.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

7.承诺书



附件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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