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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地防控“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04 15: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保护视力色:杏仁黄秋叶褐胭脂红芥末绿天蓝雪青灰银河白(默认色)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属地防控“十个严禁、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1、严禁人员和车辆擅自出入,所有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出入,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2、严禁宁波市外人员进入本村(小区)内,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核查登记。

3、严禁目前在宁波市外人员私自返回,返回前一律向村(社区)报告。

4、严禁居民串门走动,进出村(小区)一律进行体温检测。

5、严禁居民参与棋牌、聊天、聚餐等集聚活动,村(小区)内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

6、严禁举办“红事”,“白事”一律控制规模、村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7、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居民出现发热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8、严禁擅自出租房屋,出现疑似症状不报告造成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房东法律责任。

9、严禁居家医学观察对象擅自外出,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10、严禁企业、工地擅自复工,确需复工的一律经审批同意后向村(社区)报告。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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