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联防办发〔2020〕7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复工企业(项目)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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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中意宁波生态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保障复工企业开工后继续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生态园要充分履行属地管控责任,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检查。为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复工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复工企业(项目)指导检查组,对已复工企业(项目)建立动态的监督机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复工企业(项目)指导检查组对已复工的工程项目防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返工人员数量与审批数量是否相符,新增加的上岗人员是否经过乡镇审核,防疫物资是否充足,企业日常防疫管控是否到位(具体检查内容分五方面,详见附件1、2。对行业企业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 2.对已备案的复工企业新上岗的返工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建立“一人一表”,并审核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3.对已复工的建筑工地还应对该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内容进行检查,详见《项目复工安全自查表》(附件3)。 二、人员配备 成立13个复工企业(项目)指导检查组,指导检查组成员由行业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相关同志组成。 三、工作流程 复工指导检查组对已复工行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定期检查和督导,按防疫相关文件及已备案的企业(项目)复工防疫方案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对复工的工程项目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出一般防疫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发现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约谈企业(项目)负责人、第三次直接要求企业(项目)停工整改;对人员管控不合格的企业从重处理,特别是发现有新上岗员工不符合防疫规定情况的企业发现一次约谈企业(项目)负责人、再次发现直接要求企业(项目)停工整改。必须达到整改合格后再允许复工。 在对工程项目开展定期检查和督导的基础上,对行业企业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达到合格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复工企业(项目)指导检查组要充分履行行业管控责任,认真调配力量,统筹安排,做到企业(项目)复工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全面打赢企业(项目)复工和疫情防控阻击战。 2.复工企业(项目)指导检查组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企业(项目)复工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复工企业(项目)的指导检查工作,对防疫工作做得不到位的企业充分运用惩戒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保障企业(项目)复工安全、有序。 附件: 1.复工企业(项目)指导检查组实地检查内容 2.实地检查表 3.复工企业(项目)指导检查组分组名单 4.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分组名单 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20日 附件1 复工企业(项目)指导检查组实地检查内容 复工企业(项目)指导检查组要检查已开工企业(项目)复工后是否按照备案通过的《企业(项目)复工防疫方案》及相关防疫文件精神具体落实防疫措施,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进行检查: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是否有序运行,负责人是否作为组长领导开展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的疫情工作专班是否正常运转; 2.是否按照国家、省、宁波市和我市相关防疫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开展员工自我疫情防控健康教育; 3.每日防疫相关信息,是否按时向行业管理科室(单位)报送。 二、企业员工管控落实情况 1.返工员工数量与审批数量是否相符; 2.如有新上岗员工是否经过乡镇审核,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是否登记造册,形成“一人一表”并汇总,“一人一表”是否准确、真实,外地返姚员工是否按市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推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进行报告和隔离,是否符合隔离时间后再上岗; 3.企业员工健康情况是否每日记录,是否做到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追踪。 三、员工上下班交通落实情况 1.已上班员工是否落实通行证; 2.企业组织员工日常上下班通勤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3.如有通勤车,通勤车是否有每日消毒纪录。 四、隔离防控落实情况 1.隔离点是否启用,有否挪作他用,具体管理人员是否熟悉隔离预案和隔离流程; 2.外地员工隔离记录情况,是否集中隔离,隔离人员每日体温检测情况是否有记录; 3.物资储备是否落实,是否有单独人员、独立场地管理物资储备;每日口罩、消毒水等领用记录;防护口罩是否充足(每员工每天一只的五倍数量)红外测温仪是否充足(每100人配一支)。 五、日常防控落实情况 1.是否有每日消杀记录(特别是门岗、工作场所、经营场所、电梯、食堂等); 2.是否有每日体温早晚检测登记表; 3.每日生产安排是否按方案错峰安排,避免人员集中进出; 4.外来访客、顾客等外来人员排摸登记簿与测温记录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控制人员进出,谢绝无关人员探访; 5.食堂员工健康申报是否落实,观察食堂从业人员工作过程是否规范,餐厅通风情况,就餐时是否采用分散式、错时、分段,就餐时相隔是否1米以上; 6.日常工作环境是否通风换气,是否使用中央空调(不建议用);环境是否清洁干净; 有害垃圾存放是否做到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日产日清;厕所专人清扫、保洁、消杀。 附件2 实地检查表 企业(项目)名称:
本表一式二份,企业、检查组各一份。 附件3 项目复工安全检查表(新版) 检查日期:
附件4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分组名单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一组: 组 长:俞岳军 成 员:励斌、李建灿、屠生露、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1人 负责范围: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本地建筑行业企业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二组: 组 长:赵柏锋 成 员:戚立波、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1人 负责范围:房地产企业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三组: 组 长:赵毅 成 员:陈舜、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1人 负责范围:房地产企业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四组: 组 长:谢宇平 成 员:张建新、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1人 负责范围:房地产经济机构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五组: 组 长:陈凌云 成 员:郑黎捷、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1人 负责范围:房地产经济机构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六组: 组 长:洪小雅 成 员:李鹏、符少文、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1人 负责范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墙散行业企业 复工工地指导检查七组: 组 长:许高峰 成 员:翁炜炜、余拓、属地乡镇(街道)1人 负责范围:梨洲街道、丈亭镇、三七市镇工程项目 复工工地指导检查八组: 组 长:韩立萍 成 员:张红亭、毛佳旗、属地乡镇(街道)1人 负责范围:阳明街道、马渚镇、黄家埠镇工程项目 复工工地指导检查九组: 组 长:叶昕 成 员:蔡星腾、李晓鹏、属地乡镇(街道)1人 负责范围:兰江街道、陆埠镇、河姆渡镇、大隐镇、梁弄镇、鹿亭乡、大岚镇、四明山镇工程项目 复工工地指导检查十组: 组 长:顾福强 成 员:马明明、黄宇科、属地街道(中意宁波生态园)1人 负责范围:凤山街道、中意生态园工程项目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一组: 组 长:朱国煊 成 员:陈徐、符锡、属地乡镇(街道)1人 负责范围:朗霞街道、临山镇、牟山镇工程项目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二组: 组 长:王垠翔 成 员:唐洪挺、吴杰、属地乡镇1人 负责范围:泗门镇、小曹娥镇工程项目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三组: 组 长:高键 成 员:翁越波、黄锦涛、属地街道(经济开发区)1人 负责范围:低塘街道、经济开发区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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