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联防办发〔2020〕7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企业事后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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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中意宁波生态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保障复工企业开工后继续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生态园要充分履行属地管控责任,开展常态化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减轻基层压力,特成立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对已复工企业建立动态的监督机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对已复工的规上(限上)企业防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返工人员数量与审批数量是否相符,新增加的上岗人员是否经过乡镇审核,防疫物资是否充足,企业日常防疫管控是否到位(具体检查内容分五方面,详见附件1、2。对规下(限下)企业和其他项目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 2.对已审核通过的复工企业新上岗的返工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建立“一人一表”,并审核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二、人员配备 全市成立20个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指导检查组成员根据属地规上(限上)企业数分别由4-7人组成,市委组织部负责从市管干部中选派熟悉经济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其他成员由市直部门优秀中层干部、卫生防疫部门、下沉乡镇(街道)的一线帮扶力量中确定,组成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 三、工作流程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对已复工规上(限上)企业开展定期检查和督导,按审批通过的企业复工防疫方案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对复工的规上(限上)企业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出一般防疫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发现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约谈企业主、第三次直接要求企业停工整改;对人员管控不合格的企业从重处理,特别是发现有新上岗员工不符合防疫规定情况的企业发现一次约谈企业主、再次发现直接要求企业停工整改。必须达到整改合格后再允许复工。 在对规上(限上)企业开展定期检查和督导的基础上,对规下(限下)企业和其他项目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达到合格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要服从乡镇(街道)和园区的统一调配,各乡镇(街道)和园区要充分履行属地管控责任,认真调配力量,统筹安排,做到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全面打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阻击战。 2.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企业复工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复工企业的指导检查工作,对防疫工作做得不到位的企业充分运用惩戒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保障企业复工安全、有序。 附件: 1.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实地检查内容 2.实地检查表 3.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分组名单 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8日 附件1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实地检查内容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要检查已开工企业复工后是否按照审批通过的《企业复工防疫方案》具体落实防疫措施,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进行检查: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是否有序运行,企业负责人是否作为组长领导开展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企业成立的疫情工作专班是否正常运转; 2.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省、宁波市和我市相关防疫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开展员工自我疫情防控健康教育; 3.企业每日防疫相关信息,是否按时向属地乡镇报送。 二、企业员工管控落实情况 1.返工员工数量与审批数量是否相符; 2.如有新上岗员工是否经过乡镇审核,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是否登记造册,形成“一人一表”并汇总,“一人一表”是否准确、真实,外地返姚员工是否符合隔离时间后再上岗; 3.企业员工健康情况是否每日记录,是否做到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追踪。 三、员工上下班交通落实情况 1.已上班员工是否落实通行证; 2.企业组织员工日常上下班通勤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3.如有通勤车,通勤车是否有每日消毒纪录。 四、隔离防控落实情况 1.隔离点是否启用,有否挪作他用,具体管理人员是否熟悉隔离预案和隔离流程; 2.外地员工隔离记录情况,是否集中隔离,隔离人员每日体温检测情况是否有记录; 3.物资储备是否落实,是否有单独人员、独立场地管理物资储备;每日口罩、消毒水等领用记录;防护口罩是否充足(每员工每天一只的五倍数量)红外测温仪是否充足(每100人配一支)。 五、日常防控落实情况 1.是否有每日消杀记录(特别是门岗、工作场所、经营场所、电梯、食堂等); 2.是否有每日体温早晚检测登记表; 3.每日生产安排是否按方案错峰安排,避免人员集中进出; 4.外来访客、顾客等外来人员排摸登记簿与测温记录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控制人员进出,谢绝无关人员探访; 5.食堂员工健康申报是否落实,观察食堂从业人员工作过程是否规范,餐厅通风情况,就餐时是否采用分散式、错时、分段,就餐时相隔是否1米以上; 6.企业日常工作环境是否通风换气,是否使用中央空调(不建议用);环境是否清洁干净; 有害垃圾存放是否做到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日产日清;厕所专人清扫、保洁、消杀。 附件2 实地检查表 企业(单位)名称:
本表一式二份,企业、乡镇各一份。 附件3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组分组名单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一组: 组 长:沈继忠(市人大财经工委) 成 员:徐建锋(市人大办)、蔡丹梦(市卫健局)、黄学先(市发改局)、徐立科(市经信局)、罗亚娟(市卫健局)、龚开宏(市检察院) 负责区域:阳明街道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二组: 组 长:姚登峰(市科技局) 成 员:方永强(市科技局)、陈静苗(市卫健局)、韩立波(市政务服务办)、周士虎(市科技局)、邵裕华(市卫健局)、邹挺(市医保局) 负责区域:泗门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三组: 组 长:章 勇(舜工集团) 成 员:宋国均(舜工集团)、陈 波(市卫健局)、夏勇明(市自规局)、陈少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丁若兰(市卫健局)、罗建民(市自规局) 负责区域:经济开发区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四组: 组 长:王海强(塑料城管委会) 成 员:李贤源(塑料城管委会)、毛月满(市卫健局)、 甘银宝(市文广局) 负责区域:梨洲街道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五组: 组 长:施钧旻(市财政局) 成 员:王波行(市财政局)、沈幼红(市卫健局)、黄庆华(市发改局) 负责区域:凤山街道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六组: 组 长:杨钱波(市发改局) 成 员:夏雪芬(市发改局)、王文豪(市卫健局)、吕冰(市科协) 负责区域:丈亭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七组: 组 长:刘国锋(市统计局) 成 员:陆 寅(市统计局)、舒凤祥(市卫健局)、沈士光(市自规局) 负责区域:临山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八组: 组 长:孙建强(市工商联) 成 员:张 玲(市工商联)、周张森(市卫健局)、王露露(市统计局) 负责区域:小曹娥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九组: 组 长:郑 平(市大数据局) 成 员:孙宇超(市大数据局)、陈梅林(市卫健局)、孙锋(市医保局) 负责区域:马渚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组: 组 长:马 骎(宁波生态环境余姚分局) 成 员:王 坤(宁波生态环境余姚分局)、梅允淼(市卫健局)、张海波(市委政研室) 负责区域:三七市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一组: 组 长:何前明(市应急管理局) 成 员:章仕立(市应急管理局)、郑月园(市卫健局)、韩韬(市法院) 负责区域:兰江街道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二组: 组 长:孙建莹(市市场监管局) 成 员:潘天奇(市市场监管局)、鲁炳江(市卫健局)、邓隆(市自规局) 负责区域:黄家埠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三组: 组 长:徐 峰(市政协经济和城建资源委) 成 员:杨 丰(市政协办)、王国林(市卫健局)、曹洋(市检察院) 负责区域:朗霞街道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四组: 组 长:陈仰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 员:鲁才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吴 强(市卫健局)、褚骏涛(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区域:河姆渡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五组: 组 长:徐康林(市人大办) 成 员:郑雪松(市人大办)、王华君(市卫健局)、刘韩飞(市住建局) 负责区域:低塘街道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六组: 组 长:潘 彪(市招商中心) 成 员:吴科佳(市招商中心)、罗小卫(市卫健局)、陈海玲(市档案馆) 负责区域:牟山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七组: 组 长:谢林权(市四明山旅管委) 成 员:王维(市四明山旅管委)、朱天生(市卫健局)、罗铃龙(市法院) 负责区域:陆埠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八组: 组 长:姚竞雄(市金融办) 成 员:黄 维(市金融办)、魏吉生(市卫健局)、倪彬(市委党校) 负责区域:中意生态产业园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十九组: 组 长:顾志峰(舜工集团) 成 员:史继红(舜工集团)、顾燕青(市卫健局)、汪金贵(市住建局) 负责区域:梁弄镇、大岚镇、四明山镇 复工企业指导检查二十组: 组 长:袁树连(市供销联社) 成 员:王益盛(市供销联社),冯立平(市卫健局)、应柏锋(市政务服务办) 负责区域:大隐镇、鹿亭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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