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276233/2020-47269 | 内容分类: | 工作进展 |
文件编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0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农业农村局 |
我市成功创建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 |
11月28日,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验收专家组对我市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验收专家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楼鼎鼎对我市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在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金浩明的陪同下实地走访了我市2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国家级、省级各1家)、1家兽药经营点,查阅了示范县创建验收资料,依照创建评分细则对我市的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分。 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验收组组长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所长顾志明在验收总结中向我市反馈了验收意见并且肯定了我市示范县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我市继续大力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补足短板,发挥优势,着力打造现代渔业示范区,积极推进水产养殖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大力促进渔业相关一、二、三产融合。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皇甫伟国、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处长林建国、副处长石钢德、调研员杨亚妙以及慈溪、鄞州、宁海、奉化等区、县、市渔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观摩此次验收检查。 2019-2020年,我市以水产健康示范场创建、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为抓手,以规范行业发展、推动绿色转型、提升产品质量为重点,按照《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浙农渔发[2019]10号)要求,全面推进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完成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完成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15家;完成规模(30亩)水产池塘养殖场尾水设施升级改造112家,涉及面积1.48万亩;各级养殖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6%。通过示范县创建,我市渔业管理水平与技术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养殖主体的养殖行为得到大力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养殖水域环境亦得到保护与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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