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290/2020-4560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朗街党〔2020〕61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朗霞街道 |
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 | |
各行政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即将启动。根据全省村社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动员会精神,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坚持教育在前、警示在先,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中的“十严禁”、“十不准”予以明确: 一、十严禁 (一)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党员、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三)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唆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报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四)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五)严禁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六)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七)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八)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物品资料和有关事务; (九)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干涉村组织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 (十)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十不准 (一)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进行拉票; (二)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三)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四)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五)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六)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七)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八)不准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九)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十)不准利用其它手段进行拉票贿选。 各行政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宁波、余姚关于村社组织换届工作的纪律要求,把本次换届工作风气监督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和纯洁度。街道党工委将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好村监会、村级监察联络站深入开展换届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动态,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对各种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换届纪律举报电话:62288610,62288706。 中共余姚市朗霞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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