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联防办发〔2020〕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相关道路管控工作的通知 | |||||
| |||||
各相关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交叉感染、蔓延传播,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疫情期间我市道路与宁波大市以外相通道路出入口(附件一)管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与外大市相通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出入口涉及的所有车辆、人员的管控。 (二)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与外大市相通的县乡道出入口涉及的车辆、人员管控,并加强对行政村道路管控工作的检查指导。 (三)各行政村负责本村辖区内所有与外大市相通的村道出入口涉及的车辆、人员管控。 二、工作要求 各职能单位要组织力量按照路口管控处置流程(附件二)做好相关出入口的管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体温异常及湖北省来姚人员做好登记(附件三)上报工作,(一)项由市公安局统计,(二)、(三)项由乡镇街道统计,检查登记表于每日20时前上报至联防联控办公室,联系人鲍志光,联系电话:15869557725。 附件: 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1月28日 |
[我要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