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0405364/2020-00041 | 主题分类: | 安全 |
文件编号: | 马政发〔2020〕5号 | 生成日期: | 2020-0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马渚镇 |
马渚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
各村(社区),各办(所、线、中心)及有关部门: 2020年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烟花爆竹是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的喜庆产品,又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尤为重要。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负责督导全镇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安监所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抓好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相关政策的执行;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暂扣或吊销违规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组织协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派出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路检路查,按规定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查处非法携带、运输和燃放行为,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综管中心负责对燃放烟花可能引起周围重点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积极预防并及时处置火灾事故。统计分析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数量和损失情况。 市场监管局马渚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但未取得营业执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管理超营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城管中队负责查处非法占道和流动经营,纠正跨门经营行为,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在市区经营的宣传教育工作。 镇教辅室负责指导、督促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全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得在禁放时间和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各行政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流通秩序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从国家指定的合法烟花爆竹生产厂家采购烟花爆竹,严禁从无证无照生产厂家和其他非法渠道购销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严格实行安全封签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登记制度、流向登记制度、建立健全购销档案。要做好B级以上烟花爆竹安全处置工作,有专业燃放市场需求,且具备储存条件(1.1-2级仓库)的,由公安机关监督批发经营单位按规定销售;要对零售经营者销售违法违规的烟花爆竹进行监督,自觉承担管理、制止、举报的义务,要将本企业的今年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规格等宣传材料配发给零售经营者,指导零售经营者做好安全经营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2.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须从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许可证的公司采购烟花爆竹;严禁私自从无证照生产厂家、非法经销、非法贩运和其他非法渠道进货,并遵守专人专柜销售制度、诚信经营管理指导意见、安全封签管理制度,不得销售B级以上烟花爆竹,不得超量储存。 (二)强化联合执法,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安监所、派出所、市场监管局马渚分局、综管中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查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不断深入。 1.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查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产品,一律禁止销售,由烟花爆竹原批发单位负责追回,并作退货处理。 2.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渠道的查堵力度。派出所要加强与周边区镇派出所的协作,及时掌握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的情况,适时开展整治,努力从源头上阻止非法烟花爆竹进入本市。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进入本市集装箱车辆和可疑货运车辆的检查,依法处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3.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行为的整治力度。相关部门及各行政村(社区)等要加强联合执法,及时取缔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点,要重点加强对闲置厂房和居(村)民出租房的检查,坚决制止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4.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的处罚力度。安监所要督促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实行一证一点、亮证销售,严禁异地销售、跨区域销售、私自进货或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有以上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行政村(社区)、办(所、线、中心)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画册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要向广大烟花爆竹消费者普及烟花爆竹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识别、燃放注意事项等安全常识,引导群众自觉在合法销售点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安全燃放,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附件:1.2020年马渚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名单 2.马渚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表 3.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标语
马渚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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