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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815/2019-0013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建发〔2019〕92号 生成日期: 2019-1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切实做好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各项重大活动期间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宁波市住建局关于“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根据省市“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针对夏秋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尤其是汛期台风等自然灾害和事故预防的重点和难点,抓根本、治源头,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力保障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行业领域、房屋使用安全及物业服务行业领域。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包括市政公用工程)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重点是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资格;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以及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现象。
2.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相关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越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情况。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依法签订总分包合同的情况,包括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分包单位配合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等。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安全教育培训投入等情况。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核、审批、重点施工环节告知、挂牌公示、技术交底及验收使用等制度落实及组织实施情况。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及监测报警处置等情况,是否按照专家论证方案进行施工,形成闭合管理。
(2)高大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构造、验收及使用等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捣作业顺序是否合理。
(3)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钢管、扣件等材料进场验收、抽样检测、日常维护、报废处理等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落实;脚手架构造、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保险工作推进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起重机械装拆、维保单位对检测机构、风险管理机构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登记、安拆、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家生产的标准节和附着; 是否存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标准节螺栓松动、超载等现象;是否存在无铭牌、套牌等现象;安拆单位资质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起重设备地基基础承载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十不吊”执行情况,吊装作业试吊及警戒区设置情况。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是否100%培训合格后上岗;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
6.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人员居住工棚、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特别是脚手架操作层、电梯井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7.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建筑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动火审批、临时用电管理等消防安全落实情况;保温节能材料、安全网、用于搭设活动板房搭设的金属夹芯板材等材料的阻燃性能情况;临时宿舍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消防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等消防设施有效配备情况。
8.施工现场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的乙炔、氧气、油漆、松香水、丙酮、乙醇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储及废弃处置等情况。
9.有限作业空间施工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等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帐、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监护人员等落实情况;有限作业空间的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流程执行情况。
10.工地饮食卫生情况。重点是食堂卫生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食品原料入库,生食、熟食分开放置,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员持有健康证上岗,排风、冷藏、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蝇设备和餐具消毒设施等情况。
11.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完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等;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电话号码”是否告知所有作业人员或上墙公布。
12.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按照“70周年国庆”社会宣传要求的制作、布设情况。落实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中工地围挡刊载公益广告面积不小于30%的规定。
13.平安工地建设情况。重点是“平安工地”创建计划及落实情况,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引起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情况。
14.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情况;作业过程旁站监理情况;以及是否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或对施工企业违章行为予以制止的情况。
(二)市政公用行业
1.确保供气安全。一是安全责任状签订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等落实情况;二是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三是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四是场站内消防设施、避雷防静电装置、安全防护设备、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及其他仪器仪表等燃气设施设备定期检测、养护、维修情况。五是瓶装燃气灌装点实名制管理情况。六是燃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使用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日常台账资料归类存档情况。七是对使用燃气的人流密集场所进行燃气使用安全督导工作。
2.确保供排水安全。一是要加强对原水、制水和输配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旺季供水的安全;二是要加强配电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台风、汛期的用电安全;三是要加强泵站、排水管网等维护保养、巡查力度,确保台风、汛期期间排水管道畅通安全渡汛。四是水厂、二次供水设施反恐怖措施落实情况督导工作。
3.确保桥梁(隧道)安全。对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城市桥梁(隧道)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特别是要对使用年限长、荷载标准低、交通流量大、存在结构隐患的城市桥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必要时再进行一次专门检测。要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等规定,建立健全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养护维修、应急预案、技术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制度。所有城市桥梁都必须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桥梁运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确保公园游乐场所安全。一是对游乐设施,要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二是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现象。
(三)房管、物业服务行业
1.公房使用安全情况。检查各直管公租房是否建立房屋动态安全管理台账,是否记录每栋公房的坐落、面积、结构、完好程度以及维修明细。
2.危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做好网格管理相关人员信息更新工作。督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员、片区监管员在房屋巡查周期内按时做好日常巡查和档案系统填报工作。对发现的房屋异常或破坏房屋结构违法行为及时留档并上传档案系统。开展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做好动态巡查机构监管工作,督促责任人做好危房解危工作。
3.物业小区安全管理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要制订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做好小区防汛安全工作,消控室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根据各行业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的安全防范、特种设备安全排查、用电用水设备的安全自查。落实物业企业装修管理职责,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及时对正在发生的违规装修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方式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和监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相关行业管理单位要督促本行业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督查。9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和分类专项大检查,确保各专业领域安全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如一时无法整改的必须暂停施工(使用)。对检查中发现自查自纠不认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必须及时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各项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每个项目部;各企业及项目部必须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检查重点的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行业管理单位要开展抽查,我局将适时督查。
(二)对查明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谁投资、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对查明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停止使用)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进入下步施工(继续使用),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三)市质安监站要确定排查重点,对于“有施工作业无安全管理”的工地,一律按照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进行处理并且必须停工;对监督抽查中凡是发现企业未对项目进行全数排查的,我局将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信用扣分;发现企业自查自纠不认真,现场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一律实施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重点监管;对于因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执行的,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吊销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四)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及各在建工地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所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坚守岗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节假日期间,我局值班电话:62708262。
(五)各行业管理部门请在9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统计后以总结形式报我局(联系人:励斌,联系电话:62704072,邮箱:183688854@qq.com)。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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