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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9- 06- 04 09: 3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90天”改革要求,在企业电力接入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按照《浙江省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工作指引(试行)》《宁波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用户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导向,进一步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减少环节、简化审批,优化流程、创新服务,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获得电力营商环境。

二、适用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办理新装、增容等用电报装业务的10千伏高压用户(以下简称高压用户)、0.4千伏及以下低压非居民用户(以下简称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工程。用户接入涉及的电网优化改造工程行政审批事项参照执行。

三、工作目标

用户办理电力报装接入,由供电公司受理。2019年底高压用户供电企业办理业务平均时间在3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平均总时长在15个工作日以内;规划及施工等行政许可联合审批时限6个工作日内。用户接电成本大幅降低,报装流程透明度和供电可靠性全面提高,“获得电力”指标显著提升。

四、办理流程

(一)方案确定

1.用电报装业务受理。用户向供电公司提交申请后,供电公司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实现用户办电“最多跑一次”。精简用户申请资料,高压、低压用户提供申请材料缩减至4项、2项,对于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资料、客户办理其他业务已经提交过的且尚在有效期内的资料、以及联办推送的资料,免于客户提供。简化办电前置条件,取消对用电报装项目的能耗、环保审查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机制约束,对有需要办理的,供电公司做好用户告知服务。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供电方案答复。供电公司在受理申请后,对容量较小的高压单电源用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推行“客户经理制”,负责对内实现项目自申请至接电全过程协调。推行流程“串改并”,实现供电公司内部跨专业部门联合作业,并行推进。尽可能优化电源路径,实现时间、成本双节约。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办理时限:高压5个工作日)

3.电力接入工程设计。为进一步整合审批环节,保障接入电力路线的安全性、可实施性,避免道路、人行道等反复开挖,供电公司在受理申请的同时,可委托具有相关设计资质、掌握地下管线资料的设计单位开展规划路径和实施方案设计。供电公司督促和配合设计单位,明确线路走向,选择设计方案,分别在7个、3个工作日内完成高压、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单位提出初步方案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前介入,对于较为简单的不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直接认可项目方案,进入审批流程;对于较为复杂的方案需组织各相关部门和管线单位根据初步方案进行现场勘或会审,收集各部门意见汇总并会签确认。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设计单位;办理时限:高压7个工作日、低压3个工作日)

(二)外线工程行政审批

1.实行联合审批。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实行统一受理、联合审批和限时办结。

(1)一窗受理。供电公司受客户委托向市政务服务办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受理窗口或并联审批平台提交外线工程施工申请材料(电力接入联审申请表、设计施工图、施工方案)。

(2)材料初审。窗口或并联审批平台受理申请后,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资料初审,牵头提出外线工程涉及的许可事项和审批部门(详见附件),并答复是否受理的意见。

(3)联合踏勘。初审通过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两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开展现场联合踏勘,确定最优的工程路由方案,由各部门现场会签确认,部门未派人参与视作同意。

(4)出具意见。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个工作日内汇总并反馈路由规划和施工方案审批意见,已有并联审批平台的由各部门自行网上填报并汇总反馈。如遇资料不完善或需专家评审,时间另计。供电公司或客户根据审批意见完成施工方案调整。

(5)联合审批。施工方案完善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起相应许可事项的联合审批,已有并联审批平台的由系统触发联合审批流程,各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逾期视作同意。

(6)通知取件。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到审批意见后通知供电公司或客户领取规划及施工许可综合审批单,已有并联审批平台的通过网络推送审批单。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2.外线工程行政审批实行容缺受理制和承诺备案制。对于100 米内低压客户的外线工程,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实行备案管理,只要供电公司明确破路、破绿恢复不低于原设计标准,原则上由供电公司直接实施。对只涉及临时占用绿地、跨越穿越公路作业许可等单一事项的审批,实行容缺受理,可由供电公司事先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管理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或安全责任书,在递交占用绿地行政审批和安全性评价等相关申请后,供电公司可先行组织施工,在项目正式通电前完成行政审批及安全性评价等。对于审批不通过或安全性评价未通过的项目,供电公司负责停工整改,并按原设计标准恢复,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3.减免部分收费项目。取消临时接电费、供电方案更改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费。各类缴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

(责任单位:市供电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工程施工

供电公司(或用户)在取得施工许可后分别在15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高压、低压外线工程建设(不含政策处理时间),如涉及大型钢管塔基础建设等土建工程的,需按规程规定预留保养时间,建设时限顺延。一是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二是压缩物资及工程服务采购时限,提升物料标准化和典型设计标准化水平,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做到通用互换。三是推广不停电作业等新技术,提高送电计划灵活性,优先保证用户无障碍按时接电。(责任单位:供电公司或用户;时限:高压15个工作日、低压8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部门统筹做好与审批模式调整和业务优化的相关事宜,成立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开展具体工作。

(二)建设配套信息平台。建设网上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电力接入工程电子化并联审批平台,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实现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实现全过程审批时限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信用手段支撑。从重前置审批转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供电公司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批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经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市公共信用平台。通过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

附件:电力接入联合审查事项清单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附件

电力接入联合审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1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2

电力联合会审

3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4

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征收

5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6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7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8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9

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

10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

11

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

12

跨越、穿越公路作业许可

13

市水利局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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