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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9-1900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9〕46号 生成日期: 2019-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加快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加快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加快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意见

为推进我市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我市人口老龄化实际出发,以完善老年教育办学体制为关键,努力构建具有余姚特色的现代老年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参与学习和教育的需求,全面提高老年人的整体素养和幸福指数,让老年人共享经济改革、教育发展、文化繁荣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老年教育的社会公益性,合理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制度环境,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保障基本投入,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城乡、区域各类各层次老年教育协调发展。

——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统筹协调各部门老年教育工作,形成党委、政府综合协调,多部门协同推进,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老年教育运行机制。整合教育及各类社会资源为老年教育服务,改善和丰富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面向基层、突出重点。坚持教育公平,面向全体老年人,让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均有接受老年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将老年教育重点放在社区,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教育结构。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我市老年教育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从各类各层次老年群体的不同基础和需求出发,研究把握老年教育的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教育活动。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当地的历史、人文资源和民俗民风特点,因地制宜,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

三、总体要求

力争到2022年,通过健全老年教育机制、扩充办学数量、整合教育资源、组建师资队伍、培育老年学习共同体,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格局,确保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在全市老年人口总数中达到一定比例、并逐年递增。优先发展城区老年教育,按照“先城区、再乡镇、后村居”的顺序逐步推进,为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四、主要措施

(一)构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

1.充分发挥市、乡镇(街道)两级社区教育委员会职能,把老年教育纳入社区教育的重要范畴。构建市、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形成“市老年大学、浙江省老年开放大学余姚学院—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社区(村)老年学校教学点”三级老年教育办学网络。

2.在余姚社区学院已挂浙江省老年开放大学余姚学院牌子的基础上,依托乡镇(街道)成人学校设立老年学校、在社区(村)设立老年学校教学点,挂“余姚市**乡镇(街道)老年学校”“余姚市**乡镇(街道)老年学校**教学点”牌子。

3.发挥市老年大学、浙江省老年开放大学余姚学院在教学业务上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推进基层老年教育发展。

4.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利用城乡社区公共用房或社区内学校、民间机构等资源开展老年教育,方便老年人就近就地学习,实现城区四街道每个社区都有教学点,并逐步向乡镇、村(居、社区)推进,使老年教育覆盖到城乡社区。

(二)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1.推动社会公共设施服务老年教育。鼓励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公共体育设施、乡村文化设施等向公益性老年教育机构免费开放或提供优惠服务。

2.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鼓励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拓展养老功能,开展“养教一体化”的老年教育。支持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老年教育,形成主体多元、平等参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老年教育新局面。

3.扩大资源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利用大数据资源,科学分析适合老年人教学需求内容,合理设置老年教学课程;围绕我市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开发一批地方特色自编教材;引进一批国内外优质学习资源,编辑出版一批科普知识和健康知识等普及性读本。

(三)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

1.拓展师资队伍来源。鼓励支持教师到校外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同教师评先评优及绩效考评挂钩;鼓励相关行业优秀人才、专业社工等参与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将积极参与老年教育的社会人士纳入到相关表彰激励范畴。

2.提升专业队伍素质。建立老年教育机构教师管理人员分级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提升老年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3.支持服务团体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已有的老年教育组织、老年学习团体在推进老年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四)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

1.坚持走开放式办学路子。推广市社区学院“校社合作”的发展模式,着力构建开门办学、联合办学、合作办学的新格局,共享社会资源。

2.探索开展养教结合模式。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老年公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学习活动。

3.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发挥阳明学吧、阳明网校、电视台功能,利用电脑、手机等功能,推动线上教学与线下互动结合,促进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

4.鼓励学习共同体自主学习。积极培育各类社区(村)老年学习共同体,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主体作用,引导老年人参与到学习、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中来,激发老年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

(五)提升老年教育办学水平

1.加强办学管理。完善老年教育相关管理制度,促进老年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老年教育办学机构的指导与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办学。

2.创新学习形式。制定老年学习发展指南,为不同年龄层次的老年人提供学习咨询服务,增强老年人学习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加强理论研究。依托老年教育机构等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和应用研究,探讨和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市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时把老年教育教学点设置和课程安排任务分解,提出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的方案和举措。市委老干部局要加大对市级老年大学人员配备、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发动各领域的专业人士成为老年教育的志愿教师;宣传部(市文明办)要将老年教育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加强老年教育宣传;市民政局要将老年教育与社区建设相结合,使老年教育成为社区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将老年教育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扶持老年文体社团发展,开展面向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市广播电视台提供老年教育广电节目资源;市卫生健康局要积极为老年学校提供健康养生课程及相应师资,为各级老年学校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要向老年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市文明办、市文联、团市委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倡导老年教育志愿工作者为老年教育服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市、乡镇(街道)要加大对老年教育投入,将老年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视区域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增长情况,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参与为辅、受教育者适当购买服务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经费的绩效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托 “重阳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重要节日或活动,搭建平台,展示老年教育成果,广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

(五)落实安全措施。市、乡镇(街道)两级社区教育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各老年学校要建立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储备常用应急药物或器材,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以备不时之需。乡镇(街道)要保障老年学校与就近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各老年学校、各社区(村)教学点应做好老年学员在校安全管理,投保校方责任险,学员负责购买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与健康保障相关险种。

附件:市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银浩

副组长:王安静

成 员:孟剑锋 市府办

朱小国 市教育局

马金浩 市委宣传部

谢科锦 市委老干部局

韩士其 市财政局

罗以军 市市场监管局

张文表 市教育局

朱建梁 市民政局

严 芸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陈映青 市卫生健康局

叶逢春 市广播电视台

戚劲杉 团市委

俞文胜 市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朱小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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