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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72698/2019-1899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政办发〔2019〕19号 | 生成日期: | 2019-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政府办公室 |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姚江(慈江)船屋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余姚市姚江(慈江)船屋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余姚市姚江(慈江)船屋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姚江(慈江)船屋防控工作力度,巩固船屋整治成果,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姚江船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19〕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余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姚江(慈江)船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对姚江船舶实行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对姚江(慈江)船屋“零容忍”,船屋做到常态巡查、及时发现、依法取缔。 二、工作机制 (一)组织架构。姚江(慈江)船屋联防联控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五水共治办、市水利局(河道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海事余姚办事处及沿江各镇(街道)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联络员(见附件)。 (二)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每周沿姚江(慈江)开展一次以上执法巡查,并设立举报电话62638080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部门反馈、巡查发现的姚江船屋,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沿江镇(街道)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置情况。负责姚江(慈江)渔船的日常监管,对违规违法渔船进行查处取缔。 2.市五水共治办:将姚江(慈江)船屋管控纳入“河长制”考核,督促有关部门和沿江镇(街道)落实姚江(慈江)船屋问题管控长效机制和各项举措。 3.市水利局(河道管理部门):负责对除渔船外的其它船舶的监管工作,清理处置“三无”水泥船等各类未登记船舶。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姚江(慈江)水域航道管理,发现疑似船屋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5.海事余姚办事处:负责姚江水域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发现疑似船屋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6.沿江镇(街道):沿江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排摸辖区内的所有船舶,摸清底数;将需要保留的“三无”船舶纳入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全面清理处置“三无”船舶,督促存有安全隐患的“三无”船舶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巡查,对群众举报、部门反馈、巡查发现的违规船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拆解资金、拆解单位、拆解地点、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违规船舶和船屋进行强制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姚江(慈江)船屋联防联控工作关系到船屋整治清理成效与美丽母亲河创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把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确保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3月底前完成各类船舶的普查摸底工作,全面清理“三无”水泥船等各类未登记船舶阻断问题根源,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扎实推进联防联控工作。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有序协调。要深化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合力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着力维护船屋整治成效,共同推进美丽余姚建设。
附件:姚江(慈江)船屋联防联控小组成员工作联系表
附件 姚江(慈江)船屋联防联控小组成员工作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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